马云错了吗?

金融 2011-07-19 06:56        

支付宝转让惹风波

6月12日,《新世纪》周刊总编辑胡舒立的一篇《马云为什么错了》,在中国媒体界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胡舒立在文中批评马云未经股东授权就转让支付宝所有权,违背了契约原则。面对指责,正在美国出差的马云与胡舒立很快以短信方式进行了交谈。

令人印象最深的是,暂且不论一些具体的分歧,这个交谈实际上代表了中国传统的人文知识分子与现代企业家之间的对话。两人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决定了对现实问题的看法分歧。马云立足现实,就事论事,体现了一个企业家的眼光;而胡舒立更多的是基于理想原则,不免有泛政治化和上纲上线的倾向。

这种过度高远的论断,很难不在当前的现实中碰壁。胡舒立曾断言“软银拒绝表态也拒绝参加谈判,仍留有后手”。但话音刚刚触地,软银董事长孙正义就在6月20日公开表示,阿里巴巴和软银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双方将很快就支付宝股权转让问题达成协议。在6月24日的软银股东大会上,马云以99%的得票率连任软银集团董事会成员。当事人基于商业合作的理性考虑,与一些局外人受意识形态热情驱使的大义凛然,不啻有云泥之别。

在当事者阿里巴巴、雅虎和软银看来,支付宝的转让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转让的具体过程肯定有不妥,但也仅限于商业合作领域,并不会因此上升到“践踏契约原则”的高度。事实上,关于支付宝的转让,三方一直在商业的框架下进行磋商。在5月底,雅虎已和阿里巴巴商定了和解框架,内容包括赔偿和支付宝的价值等。软银当时虽未正式表态,但也不曾拒绝与阿里巴巴谈判,孙正义最近的声明更是明证。

截至目前,当事三方的声明和行动都坚守了企业管理者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要求谈判的对方让步,但从不把经济上的纷争抬高到意识形态层面,更不会给合作伙伴或谈判对手扣上“践踏契约原则”这类大帽子。因此,尽管支付宝转让之事尚未尘埃落定,争执可能还会继续,但可以肯定的是,各方都无意将此事无限拔高。

契约原则最神圣?

与当事者的冷静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胡舒立的批评,其中有过多的原则陈述,以及与事实隔阂的结论。“偷天换日”、“践踏契约原则”之类的武断定性,难免会损害批评本身的价值。在事实水落石出之前,胡文已经给出了一个居高临下的判决:

“此事件最终如何落幕仍有悬念,但其中的是非曲直,公众已有评判。我们赞同多数人的看法,认为马云错了。错在违背了支撑市场经济的契约原则,其后果不可小视。”

这真是某些中国人文知识分子的典型判断,判决马云的行为违背了市场经济的支柱,即契约原则,并以公众的名义严正陈述。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透露的相关事实尚难支持这个判决。“公众已有评判”的断言更是把公众推到了“被代表”的位置。事实上,胡文不仅缺乏调查公众意见的数据支持,而公众对胡文的网上评论也不利于胡的说法。显然,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巧妙的春秋笔法,而非基于客观现实的陈述。

胡文的指责尽管高屋建瓴,但并没有为公众带来对事实的更多了解。要解开支付宝的转让争议,必须回到问题发生的背景。胡文认为支付宝的转让有违股东与股东、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契约,这个说法并没有错。但在此之外,胡文显然忽略了一个事实,即企业间的协议对市场经济至关重要,但也无法凌驾于相关法规之上,契约原则和自由市场依然要受到各国政治权力的规制。

全球化诚然是当今世界的潮流,但这个潮流离不开各国政府的推动和参与,市场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同时也是在既有的主权国家体系下流动。理解、认同并遵循各国的政策和法律,在跨国公司的运营中已成为基本常识。

中国央行出于对金融安全的考虑,限定只对内资企业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宝持有大量个人和企业用户的金融信息,不仅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还会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不论支付宝在商业上有何契约,最终都必须服从中国的相关法规。而马云本人表示,遵守法规是企业家的职责,他尊重央行对未来国家安全的考虑。

国家利益不可逾越

拨开意识形态宣传的面纱,不难发现契约和自由市场原则在现实中一再搁浅。在世界范围内,在那些以鼓吹相关原则著称的国家,亦是如此。

1996年,中国与以色列达成一项合同,规定由以方帮助中方建造预警机法尔康系统。当时的美国政府对以方施加压力,尽管后者表示要信守已经签署的国际协定,但最终在美国的压力下被迫取消了合同。

2005年,中海油进军美国,试图收购优尼科石油公司。在美国国会的干预下,尽管中海油的报价有很大优势,最后还是铩羽而归。

2011年,中国民营企业华为试图收购美国三叶公司,但被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建议撤销交易,华为遂因政治压力黯然退出。

这些事实说明在全球化大行其道的今天,自由市场仍然无法打破国家的藩篱。各国包括美国这样对自由市场推崇备至的国家,都将国家安全列为优先考虑。为此,政府常常出面干预市场上的商业交易,甚至不惜单方面撕毁合约。这些现象,显然是契约原则和自由市场等抽象理论无法解释的。

经济学家陈志武最近为美国的量化宽松政策辩护,也有提及契约原则。相比于胡舒立的神圣化,陈志武的辩护更为坦率和直接。他表示,人们有理由不满美国的政策,也可以怀疑美国的信用,但任何债权契约中都包含发债方违约的隐性权利。不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代,违约都不是什么新鲜事。因此美国用美元贬值降低其债务水平时,中国人不应该吃惊。债权本是金融契约,任何契约交易都隐含违约风险,这是投资者应该知道的常识。

尽管陈志武是要为美国的政策辩护,但其依据却是有说服力的:自由市场诚然很好,但是国家的利益要比其更高,尤其是在还没有世界政府的时代。如果胡舒立承认这一点,其批评或许就会更平实,也更有价值。

从上世纪以来,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已习惯泛政治化和普遍主义的思维模式,这一倾向在六七十年代达到巅峰。知识分子长期浸润其中而不自觉,在缺乏对具体问题的调查研究前,就急于用抽象的普遍概念来规范现实。经过三十多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上述倾向渐渐改观,但也难言已成绝响。

事实上,泛政治化和推崇普遍主义恰恰是和市场经济与自由社会背道而驰的,认为契约、市场等等抽象原则,可以包治百病,路路畅通,就不免跌入乌托邦的陷阱。知识分子的理想情结自有其价值,但在转型时期的中国,更需要企业家的现实感,需要那种“正确但不完美的决定”。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社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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