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仁: 先自肥再自赦,一个预先设计好的流程

热点 2012-12-28 11:35        

历代统治者都有一个共识,官员贪污受贿的危害性绝不亚于谋反,因此在古代中国,贪污受贿与“十恶”大罪一样是不得赦免的。但今天李永忠、张维迎等人却让我们大开眼界,“十八大”落幕的余音犹存,就公开叫嚷赦贪官集体无罪。但不知老外们会怎样看待这件事,难道说这就是资本主义不成?我看恐怕未必,尽管中国的带了“特色”二字,量西方资本主义的学人们也不会认同,否则与其说资本主义黑,毋宁说资本主义完全不要脸,——先巧施妙计自肥,捞足了在巧立名堂自赦。

这件事无疑是在深刻的揭示,中国的资改化比封建社会还要倒退,倒退到连一般性的文明认知和历史常识都不顾及。其他或可不谈仅就这件事而言,实在无法将他们与“智囊”相互联系,否则从古到今可有谁见过士林中的如此妙论吗?今天在网上看到,习近平同志在与民主党派人士座谈时说,“延安历史周期律谈话仍是警示”。这不啻是对李永忠、张维迎等人的当头棒喝,共产党将重拾当年的理想和信念,向革命党回归,绝不走土地革命战争胜利后国民党背叛工农的邪路、绝路。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显然已经注意到,体制内的公知、母知们基本都与李永忠、张维迎持相同论调,例如,以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面貌示人的《环球时报》,就公开提议有条件赦免贪官;再例如,人民网搞的那个民粹主义倾向测评,表面上是批判民粹主义批判计划经济,其实是在变相强调,存在了几十年的权贵自肥体制和机制不容改变。因此对于“大赦贪官论”我们绝不能看成是偶然的和临时起意,而必须以联系的观点解刨,——这不但是资改的必然结果,也是从一开始就精心设计好的流程即,——先自肥再自赦。

我早就讲过,既得利益集团内部无论有多少矛盾,无论他们内部的斗争多么激励,但在核心问题即维护权贵自肥体制和自肥机制的问题上却不会有任何分歧,因此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工农大众一定要擦亮眼睛,虽然有些人在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的方面会与我们有交集,但绝对不是政治上的同路人,一当体制内的马克思主义走强,他们必然迅速右转与资改派联合起来抵死相拼。

坦率的讲,本人并不完全反对赦免贪官,但前提是资改派必须先俯首认罪,而不是像目前这样,既不以贪污受贿为耻,也不以贪污受贿为惧,反而还将贪污受贿当成要挟和恐吓国家、人民的筹码。试问,这样一些不思悔改的罪犯,我们能赦免他们吗?退一步说,即便我们赦免了他们,他们会感激吗?答案很简单:肯定不会,相反,他们还认为是我们惧怕他们,所以才不得已而为之赦免了他们。既然如此,这种赦免不但毫无正面意义,反而到是纵容了他们,那么中国社会无疑将陷入“腐败→赦免→再腐败→再赦免”的怪圈。

贪官是国家和人民的敌人,敌人只有在缴械投降后才有优待的资格,否则若顽固不化拒不投降那只有死路一条。就目前的形势发展看,主动权已经逐渐转到了人民一边,如果他们不投降,我们不妨就让他们接着贪下去,时间有的是,我们耗得起,几十年我们都忍过来了,难道还会在意多忍几天不成。我们用不着生气,也不必着急,因为用不了多久,双方的力量对比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反转,到那时我们就像解放战争的大反攻一样,对他们来一次斩草除根式的总决算。

这里不妨就我个人的看法谈谈对贪官的处理方式。贪官可以分成三类,一是有国家和民族观念的,可以让他们戴罪立功;二是纯粹的贪污受贿行为,这类贪官可以从轻发落;三是罪无可绾的那些人,比如,身负命案的贪官、卖国求荣的贪官、跟黑社会狼狈为奸的贪官、打击构陷好人的贪官,这些贪官不但要追求刑责,还要严惩不贷以儆效尤。和谐指的是政治上的包容与宽容,而不是与一群罪大恶极的罪犯共荣共存,这些人的问题绝不是原罪那么简单。

法律不是仅能施与老百姓的刑具,奉劝有些人别想美事,即便真能赦免,也轮不到你们这些罪不可赦的家伙,若聪明些,就早早举手投降,主动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也许还有机会,否则一当形势彻底逆转,有了资改经验教训的老百姓,绝不会再像反右和文革时那样滥施自己的同情心了,他们不仅要将你们打翻在地,而且还要踏上无数双脚,让你们永世不得翻身。末了说一句,此文就权当是敦促贪官投降书吧。

责任编辑:仲燕
来源: 博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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