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专利暴力垄断市场,减少供给,推高药价,政府才能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名给药企套上枷锁。
2、国家应当放弃对药物的审批,废除药物专利,开放仿制药。
3、每个人都应当拥有自己的身体。决定我们该用什么药的,应当是我们自己,而不是政府官员。

最近看到一句话,大概是这样说的:很少有外行觉得自己有资格对物理学家的专业提出意见,但是涉及到经济问题和道德问题,好像每个外行都以为自己很懂,很想在专家面前发表意见。
作为中文互联网上经济学和伦理学领域最正确的思考者之一,在废除杀人不见血的药物专利的这个话题上,我就发现了这个问题。大多数科普作家,医药从业者,普通人,对于药物研发经济学和伦理学的浅见,错得很低级,很离谱,有的还很理直气壮,让人哭笑不得。
为了不让这些人继续把世界带到坑里,为了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拯救那些受药物专利导致的高药价折磨的穷苦人,我就再写一次这两个问题。请你们放下心里的成见,按着我的思路虚心思考。
如果你不能做到放下成见,虚心思考,还想带着你们那些不成熟的想法和我“辩论”,请你们立刻关闭这个页面。未付费的外行没有资格和我辩论。经济学和伦理学是两门对智商要求很高的学科,并不适合每个人。
好了开始讲正题。请和我一起思考。不要跳跃,不要着急,一步一步来:
讲经济学,就要从价格讲起。什么是价格?价格是交易双方同意的一个交换比例。那么价格是怎么形成的?是交易双方此刻主观上对于某个东西的评价而形成的。
举例:什么是交换比例?例如说你花2元钱去水果店买了一个苹果。2元钱:一个苹果,这就是交换比例。
如何理解“价格是交易双方此刻主观上对于某个东西的评价而形成的”?例如你认为,一个苹果比2块钱对你的价值高。水果店主认为,2块钱比一个苹果对他的价值高。你们对于2元钱和一个苹果的主观评价出现了分歧,那么你们决定用交换来增进双方的利益。所以你们才达成了2元钱:一个苹果,这个交换比例,又叫价格。
上面的部分被称为“主观价值论”,是奥地利经济学派和核心学说之一。如果你看不懂,请你一个字一个字再看一遍,直到看懂为止。因为下面我就要用到上面的结论。
好我们继续。你认为,一个苹果比2块钱对你的价值高。所以你愿意用2块钱去买一个苹果。没错吧?此时此刻,你在决定要用2块钱去买一个苹果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这个商品是用了多少成本生产出来的?
生产水果的成本有可能很高。种植果树就是一个非常辛苦而专业的事情。果树种植一年是不可能结果的,要种植很多年,几个人在远离尘嚣的果园里施肥、浇水、驱虫、育苗。风水日晒,寒来暑往,前几年还没有收入,是不是很辛苦,成本是不是很高?
就不要说苹果在种植之前还需要通过科研人员培养优质品种,在种植之后还需要雇佣劳动力来采摘,包装,运输。那些水果贩子,冒着水果腐烂,亏损的风险,去收购水果,然后运到大城市。那些水果零售商店老板,吃在店里,住在店里,他不一定会赚钱,如果经营不善,也可能会亏损,全家被房东赶到大街上,血本无归。
这个社会动用了多少资源,多少人辛勤的汗水,多少年的努力,才把一个苹果送到你面前,才卖你2块钱而已。你买水果的时候,会不会考虑这些成本?你不会的。作为购买者,你跟本不需要考虑生产这个苹果的成本是多少。你只需要考虑的是:我想不想吃这个苹果?这个苹果对我来说贵不贵?
作为购买者,你只在乎商品带给你的满足,以及这个商品与一定数量的货币相比,对于你的重要程度,而对它的生产成本不感兴趣。你决定商品价格的依据就是源于此。
同样道理,水果店主用这个价格出售一个苹果的理由,就是他认为:2块钱比一个苹果对他的价值高。水果店主有没有考虑过你赚钱的成本?他不考虑的。你赚钱辛苦不辛苦,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上面这段有点长,总结一下:价格是被什么决定的?价格是交易双方在交易时主观上对于某个东西的评价而决定的。所以价格不是被成本决定的。是价格决定了成本,而不是成本决定了价格。
这句话几乎很难理解。没有企业经营经验的人,一般都是完全无法理解这句话。这也印证了我上面说的:经济学和伦理学是两门对智商要求很高的学科。那我现在来慢慢解释:
价格决定了成本是什么意思?我们再用苹果做例子。我们发现市场上有好几种苹果。一种是本地苹果,就是本地城郊的农民种的,2块钱一个。一种是美国苹果,又大又好,10块钱一个。那么我们继续研究这个行业,还会发现,本地郊区的苹果,用一个小卡车运到城市来就好了,运输成本很低。美国苹果则是坐飞机过来的,运输成本非常高。那么我要问一个问题:
因为美国苹果运输成本高,本地郊区苹果运输成本低,所以美国苹果要比本地郊区苹果的价格贵好几倍吗?注意,你如果回答:是,那么你就掉到坑里去了。
美国苹果要比本地郊区苹果的价格贵,是因为有很多人觉得美国苹果比本地苹果好吃,而并不是因为美国苹果运输成本比本地郊区苹果高。而正好是因为有很多人觉得美国苹果比本地苹果好吃,所以导致了美国苹果比本地苹果贵,然后导致了美国苹果的经销商有更多的预算可以花在运输成本上面,所以导致了美国苹果运输成本比本地郊区苹果高。
还是那句话:购买者对于生产者花费了多少成本不感兴趣。购买者感兴趣的是生产者的商品带给他什么样的满足,以及等量的货币可能带给他的满足,之间的差异。生产商花费了多少成本与购买者无关。是价格决定了成本,而不是成本决定了价格。
我们再举一个很现实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个人,作为一个劳动力,也有成本,也有价格。假设一个大学毕业生,来到大城市找工作,他的最大的成本是什么?是房租对吧。那他的价格呢?工资,对吧。价格决定了成本,是啥意思呢?我假设一个求职者预计他今后一年之内的平均月薪是8000元,那么他应该花多少钱租房呢?2000?3000到头了。再高的话,就要影响生活质量了是不是?
那么如果一个求职者认为:成本决定了价格。我住的房子是1万块钱一个月,那么你就应该给我2万块钱一个月的工资。你去给HR说这个,HR会买账吗?除非她脑子坏了,或者不想混了。你租了1万块钱的房子,就要求2万的工资,那租了5万块钱的房子,岂不是会要求10万的工资吗?想得美。有多远滚多远。
你看,你的工资决定了你能租多少钱的房,而不是你租了多少钱的房,决定了你拿多少工资。价格决定了成本,而不是成本决定了价格。
我们还可以反过来推导这个道理。我们假设是成本决定了价格,而不是价格决定了成本。好。我提一个问题:在这样的假设下,企业有没有可能会亏损?没有可能。因为如果成本决定了价格呀,我的成本高了,我给购买者加价格就行了。我怎么提高成本都没关系,反正我都能涨价,这样的话,企业怎么还会有亏损呢?世界上就根本不会有“亏损”这回事了。
这是真实的情况吗?当然不是。我们看到的,每个企业都在努力减少成本,而不是增加成本。为什么呢?你的成本不能决定价格,而反过来,是价格决定了成本。你的苹果卖2块钱一个,你的总成本就是要控制在2块钱以下,否则你必亏无疑。你的苹果卖10块钱一个,你的成本就可以适当增加一些,什么空运呀,广告呀,冷链呀,都可以上。2块钱的苹果就不要想这些了,能把水果店的房租赚回来就不错了。
有人说了,你说的是一个企业不能单独增加成本,可是,一个行业的成本整体增加,就是会看到这个行业的价格上涨呀。难道不是行业总体成本决定了行业价格水平吗?不是的。你听说过“全行业亏损”吗?也就是说,这个行业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公司,都在亏损的情况。在经济中经常见到的。如果行业总体成本决定了行业价格水平,你如何解释“全行业亏损”?行业总体成本增加,涨价不就行了吗?怎么还会有全行业亏损呢?
是不是有点烧脑?没办法的。本来世界很简单,结果被一些政府干预者搞复杂了。我们为了解释政府干预的危害,就是要用到非常烧脑的理论。但是最起码,我们的理论是对的。政府干预的理论更加烧脑,而且他们是错的。学经济学是不是很累啊?没办法。术业有专攻。你可能觉得很累,我觉得很有趣。
好。我们搞清楚了是价格决定成本,而不是成本决定价格。那么我们再来看制药行业。这个时候,有人也许会说:制药行业和其他行业不一样。你可以走了。世界上每一个行业都和其他行业不一样。Everybody is special. That doesn’t make you MORE special. 你能找出“和其他行业一样”的行业吗?找不出来的。制药行业只是一个行业而已。经济规律不可能被制药行业改写。不要太自大了。
价格决定成本,而不是成本决定价格,在制药行业意味着什么?药物研发成本高,所以必须卖高价?不是的。药物价格高不高,并不是研发的成本决定的。应该是反过来,是高药价决定了药物的研发成本可以很高。那药物价格是什么决定的?是供求决定的,是你的市场地位决定的。那什么决定了供求呢?这就要触及到我《废除杀人不见血的药物专利》这篇文章谈论的核心问题了。
专利恶法授予制药公司专利,导致了垄断,一家独大。制药公司垄断了某种药品,暴力排除了竞争对手,不允许别人生产,减少了市场供给,所以导致了药价高。然后因为药价高,人人垂涎这块丰厚的利润,包括政府,谁都想去咬一口。然后政府才能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名,用很多毫无必要的,折磨性的规定来给药企套上重重枷锁。明明可以顺利上市的产品,可以折腾多年,死活不给上市。很多病人就在等待中白白死去了。
那么如何改变这个糟糕的现状?应该从两个方面同时放开政府管制:
1、国家从药物监督中退出,放弃对药物上市的审批。药物监督本来是市场该做的事。应该让制药行业自身依靠自身的信誉,加上一些自发产生的市场评级机构,和舆论一起来监督药物安全和质量。这个举动会大幅降低药物研发的成本,但是制药行业会因此而草菅人命吗?我看不会。毕竟还有刑法在那里。
2、国家废除药物专利,让任何制药企业都可以制造仿制药。专利本来只是一种国家颁发的牌照而已。国家颁发牌照,只能减少竞争,制造垄断,提高价格,而不能保护创新。药物专利废除后,药价会大幅下降,有千万人会因此而受益,有的能够减少痛苦,有的甚至能重获新生。
从这两个方面同时放开政府管制之后,药企会不会赚不到钱而倒闭呢?我不敢说每一个企业都不倒闭。毕竟市场经济就是要有输有赢。我只能这样说:价格大幅降低,成本也大幅降低,给这个行业会带来很多的机会。看看印度,对国际经济熟悉的人都知道,印度的人口素质是极差的,制造业水平是极低的,但为什么印度成为了世界仿制药的中心?是因为印度的政策好。
我们中国人不应该一边捆住自己的手脚,一边看着印度成为世界仿制药的大国。我们不应该看着印度人能够吃到便宜的药而活下来,我们中国人却只能因为买不起药而死去。这对中华文明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应该呼吁废除药物上市的管制,同时废除药物专利,来帮助自己的同胞过上更好的生活。更何况,仿制药还可以出口赚钱,让我们变得更富裕。
看来以上两条建议是利国利民,多方共赢的。能不能顺利实施呢?一定不能。为什么?
首先,从到药物研发界,到经济学界,一直到专利法律界,很少很少有人有我以上的系统性的思维。他们还是抱着“没有专利,药企就要亏损,就不会有新药研发”,以及“没有国家管制,药企就会去害人”这两重的陈旧思维不放。毕竟对思维僵化的人来说,要他们改变思想,就像要他们的命一样。
更重要的,是药企研发和监管部门,以及专利相关利益人员,形成了一个超级强大的利益结合体。这些人根本不希望药物能够自由地上市,并且自由地被仿制。尤其是监管部门,这等于废除他们的权力,他们怎么肯干呢?有很多人以为药企一定很愿意。他们才不会呢。垄断的滋味多好啊,专利就是印钞机啊。谁愿意放下身段,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呢?
所以我的呼吁也许注定仅仅是停留在纸面上。但是我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我碰巧生在了今天的中国,是中国人的幸运,是这个时代的幸运。不管我的思想能不能付诸实践,但是我一定要为我所在的时代贡献自己的力量,发出自己的声音。否则当今天的一切都灰飞烟灭,你我都成为白骨,在一千年之后,当时的人在看待今天的历史时,一定会认为今天的中国是一个纸醉金迷,但是低智而沉沦的时代吧。
好。今天想讲的第二个话题是关于政府管制药物的合理性。这是一个伦理学问题。这就是为什么我给今天的文章起名字叫《药物研发的经济学和伦理学》。
那什么是伦理学?简单地说,伦理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要告诉你:人类的行为,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那么它和科学有什么不同?科学告诉你的是:如果你做了A,那么你就会得到B。你用火加热水,就会得到沸水和水蒸气。科学不能告诉你:你用火加热水,是该做的,还是不该做的。
好。那么为什么要在这里讨论伦理学?因为在位政府对药物的管制辩护的声音中,有一部分人是这样说的:“因为未经严格审核的药物上市后对人体的危害很大,所以政府不应该随便让药物上市。”听上去是很有道理的。但实际上我们上面讲了科学和伦理学的区别,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个工具来分析这句话:
某些药物对人体的危害很大,是什么学科的判断?是科学。对吧。科学解决的是什么问题?解决客观的科学问题。那么药物不该上市,是什么学科?是伦理学。伦理学解决的是什么问题?解决人类行为的合理性问题。
可是,用科学事实,无法推出伦理学的结论。为什么?因为你跨学科了。科学事实如何,与人是否应当做某事,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吸烟对人体危害大,就应该禁止吗?酒精对人体危害更大,就应该更严格地禁止吗?某些药物对人体的危害很大又如何?危害不大又如何?科学事实能直接得出伦理学的结论吗?
决定我们该服用什么药的,应当是我们自己,而不是别人,更不是政府官员。为什么?因为每个人都对自己的身体具有所有权。每个人的身体都属于她/他自己。药物有危害,还是没有危害的事实,不能剥夺人对自己的身体的所有权。每个人应当有权决定自己的身体该服用什么,不该服用什么药物。
那么有的人会说了,难道要让那些病人自己去决定用什么药,不用什么药吗?病人怎么会有专业知识呢?我可没这样说。
首先,医生作为医疗专业人士,他们会有自己的专业意见。我觉得医生给病人提供药物方面的咨询服务,是再好不过了。当然,最终决定权还是在病人。现在的情况,等于是政府官员越过了医生,不分青红皂白,不顾病人具体情况,强制给每个病人提供用药意见。医生对药物的选择权被剥夺了,医生成为了医疗官员决策的执行者。学了那么多年医,致力于救死扶伤的医生,却因为政府禁止使用某种药,眼睁睁看着病人继续病下去,甚至死去,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第二,药物专业人士,也可以组织类似于金融业的评级机构一样的组织,对于各个药厂的药物的安全性和疗效,作出专业的评价。久而久之,这样的评级机构在行业内就具有一定的话语权,这些药物专业人士也可以获得高于现有体制铁饭碗的名誉、收入,甚至是股权。为那么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下,不会有大规模的私营药物评级机构产生?因为这件事情被国家垄断了。就像国家垄断了其他行业的监督和评级机构一样,压制了民间机构的生存空间。
所以即使把用药权交给病人,大多数病人也不会傻到不考虑专家的意见。只要市场有需求,会有专业人士去创业,去满足这个市场需求。不需要担心人们对自己身体的负责程度。
总结一下:“对人体有危害的药物不应当上市”这个判断,是剥夺了人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并且将这些所有权交给了打着科学的旗号的另一些人。当你部分地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所有权,你就部分地被他人所有。那么这种情况是如何形成的呢?这就是因为人们的懒惰和贪婪,他们愿意为一些蝇头小利而放弃对自身的责任。
熟悉我的所有学说的人都知道,自我所有权,自我负责,是我一直都强调的。这个原则贯穿到我的人生哲学,一直到人与之政府、社会间的关系中,在每个方面都能用到这个原则。这就是我在面对科学对伦理学的僭越的时候,需要告诉大家的。
好。今天的文章很精彩,也很长。这是我费了很多心血写出来的。希望你们认真阅读,领悟要点之后,然后如果还是有不懂的,再来理性讨论。没有阅读文章就来评论的,和无端谩骂的,我不欢迎。
希望你们都因为我而获得智慧,并且得到健康圆满的生活。也希望你们能帮助我改变这个时代,拯救同胞的生命,同时把人类的文明向着光明的方向推进一点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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