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你以为是爱情的东西,其实和爱情没有什么关系。
那只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雄性动物,想要通过征服一个高等级的雌性动物来证明自己罢了。
《芳华》就像一把尖刺,在电影院里把我刺伤了。电影结束后很久我还不愿意站起来。影院的工作人员在门口喊出了请携带好随身物品之类的话,我才在隔壁的座位上狼狈地翻找出我的毛衣,我的围巾,我的帽子,我的包,然后穿戴完毕走出电影院。
我被《芳华》深深刺痛的原因,在于我想起了我的少年时代。我是七十年代末出生的人。虽然我初恋的年代比《芳华》前半部的剧情晚了十几年,但是在我看来基本上属于同一个时代。那是一个为爱情奋不顾身的年代。我和《芳华》中的主角刘峰,都曾有过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
“活雷锋”刘峰,为什么做尽所有的好事,活活地变成了一尊神?为什么他把上军校提干的机会让给别人?用他自己的话讲,他并不是无私的,他是自私的。他这样做是为了陪伴他喜欢的姑娘林丁丁。
为什么刘峰没有喜欢上别的女孩?在我看来,萧穗子很可爱,而且为人正派,是值得托付的人生伴侣。郝淑雯的爸爸身居高位,搞定她就可以在军队里做大官。何小萍就更不用说了,这个姑娘可怜得让人心疼,你只要对她好,她会一辈子对你好。那么他为什么又会喜欢上那个东食西宿,水性杨花的林丁丁?林丁丁身上到底有什么,会让刘峰死心塌地地爱上她?
我上面的分析,只不过是一个年近四十,阅尽沧桑的中年男人的马后炮。一个年轻的,初进社会的孩子,不会考虑那么多。他只会喜欢上站在舞台中央,绿叶簇拥,万众瞩目的林丁丁,就像那些不成熟的少女,总是会喜欢上炫酷拉风的青春偶像一样。
编剧严歌苓对人性的拿捏非常到位。举个例子,91年在海口,萧穗子和郝淑雯传看林丁丁在澳洲的照片的同时,开玩笑说现在的刘峰,会不会去摸这个已经发福的中年妇女?并且继续开玩笑说刘峰用假手都不愿意去摸,还拿着他的假手做了一个摸的动作。这种用别人一生的伤疤来开玩笑的方式,我小的时候在他们那个年代的人中间经常见到。
木匠的后代,出身卑微的刘峰,爱上从上海来的,充满布尔乔亚气息,婀娜多姿,众人垂涎的林丁丁,看似是一个不合理的安排,实际上这是对刘峰内心最准确的描画。那确实是一个为爱情奋不顾身的年代,但是青春期的爱情,对于处于青春期的小动物来说,未必可以完全称之爱情。
小木匠的后代,追求上海来的大小姐,他追求的不全是爱情,而很大程度上是自我的肯定和自我的释放。也许在他的眼睛里,林丁丁不是一个可爱的女人,而成了一枚勋章,一个在男性社会中的成功标志。你也许会反驳说,他完全可以靠提干,或者成为高官的女婿平步青云来获取成功,干嘛要和一个女孩子死磕?
我上面说了,不要用理性来思考这个年龄的男孩子的想法。他未必意识到了我以上分析的这些东西,也许他以为这就是爱情。我为什么敢这么说?因为我当时就以为我是因为爱情。
在我情窦初开的时代,我身边有没有既可爱又正直的女孩子?有。有没有关系很好,还对我很欣赏的大官的女儿?有。有没有滴水之恩就涌泉相报的楚楚可怜的女孩子?都有。这几个类型,一个也没少。可我就是喜欢上了林丁丁。这就是我的宿命。
这就是为什么《芳华》能够刺伤我。它撕开我的伤口,让我看到了一个血淋淋的事实:你以为你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人?那个你以为是爱情的东西,其实和爱情没有什么关系。那只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雄性动物,想要通过征服一个高等级的雌性动物来证明自己罢了。
没有什么比否定自己的人生更令人绝望的了。刘峰在战场上之所以连命都不要了,是因为他已经没有了求生的意愿。
那个为爱情奋不顾身的年代,那个没有爱情就想去死的年代,为什么会发生在我们的身上?是不是因为我们的内心,其实有一个黑洞,一个爱的黑洞,等待着什么去填补?所以其实解决的方法也很简单:认识到内心的这个黑洞,然后接受自己的这个黑洞,与自己和解,爱上自己。
不是听从黑洞的需要,而是睁开眼睛,看见自己真实的需要,就像刘峰最后和何小萍幸福安稳地在一起那样。内心的缺失需要历尽半生的痛苦去偿还,这大抵还是幸运的人,有很多人的一生根本无法认识到自己内心的黑洞,所以一直在鬼打墙。
最后我想说:知道了这个道理,我们能够为下一代做些什么?尽量给他们爱,让他们的内心完整。这样他们也许会比我们幸福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