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采取措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驶,现通告如下:
一、限制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每日 0 时至 24 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 一 ) 城市快速干道。
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 ( 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 ) ,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
( 二 ) 城市主干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 ( 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 ) ,深南路 ( 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 。
1. 福田区:皇岗口岸片区 ( 含皇岗口岸广场、福田南路滨河大道以南路段、百合路 ) ,皇岗片区 ( 滨河大道以南、益田路以东、福强路以西、福强路以北 ) ,福田口岸片区 ( 含国花路、裕亨路及福田口岸片区其他路段 ) ,福田保税区片区 ( 含桂花路以南片区路段、福田保税区围网内所有路段、桂花路 ) ,新洲片区 ( 滨河大道以南、福强路以东、福强路以北、益田路以西 ) ,华强北片区 ( 华富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深南路以北,红荔路路以南 ) ,华强南片区 ( 华强南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深南路以南 ) ,福虹片区 ( 深南路以南、福华路以北、华强南路以西、福田路以东 ) ,中心片区 ( 彩田路以西、新洲路以东、红荔路以南、滨河大道以北 ) ,上沙片区 ( 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 ) ,下沙片区 ( 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 ) ,泰然片区 ( 深南大道以南,滨河大道以北,泰然一路以西,京港澳高速竹子林立交 ) ,沙尾片区 ( 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 ) ,沙嘴片区 ( 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 ) ,红岭路 ( 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 ) ,埔尾街,巴丁街,南园路 ( 红岭路口至上步路口 ) ,东园路,同德路,上步路 ( 含上步北路、上步中路、上步南路 ) ,会堂街,益民路,会堂路,荔香路,同心北路,同福路,荔香街,华强北路,华强南路,华富路,梅观路,皇岗路,振华西路,福港路,彩田路,莲花支路,雨田路,宏威路,金田路 ( 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 ) ,福明路,福虹路,福华路,福星路,福田路,福华三路 ( 彩田路口至新洲路口 ) ,益田路 ( 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 ) ,福荣路,沙嘴路 ( 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 ) ,沙尾路,金地一路,新洲路,中康路,梅林路,凯丰路,梅康路,林丰路,林安街,梅丰路,八一路,梅华路,奥士达路,梅青路,梅秀路,梅华西路,梅北路,梅坳一路,梅坳二路,梅坳三路,梅坳四路,梅坳五路,梅坳六路,梅坳七路,梅坳八路,梅村路,梅中路,泰科路,梅丽路,梅亭路,龙尾路,梅山街,下梅林一街、下梅林二街、香梅路 ( 含香梅北路 ) ,福龙路,香蜜湖路,侨香路 ( 香梅路口至侨城东路口 ) ,香林路,莲花路,红荔路 ( 含红荔西路 ) ,民田路,福华一路,中心三路,中心四路,中心五路,福中一路,福中路,福中三路,益田路 ( 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 ) ,福民路,福强路。
2. 罗湖区:罗湖口岸片区 ( 沿河路、北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春风路以南 ) ,东门片区 ( 人民公园路以东、笋岗路以南、东门中路以西、深南东路以北 ) ,南湖路,嘉宾路,友谊路,爱国路,翠竹路,布吉路,金稻田路,文锦路 ( 含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 ,田贝一路,田贝二路,田贝三路,贝丽南路,水贝珠宝园片区 ( 翠竹路以西、田贝四路以北、文锦北路以东、布心路以南 ) ,布心路,太白路,太宁路,乐园路,童乐路,笋岗物流园片区 ( 笋岗东路以北、宝岗路以西、泥岗东路以南、红岭北路以东 ) ,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三路,红岗路,金塘街,金碧路,宝岗路,东门路 ( 含东门北路、东门中路、东门南路 ) ,解放路,向西路,晒布路,迎春路,人民南路,建设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和平路,宝安北路,宝安南路 ( 笋岗路口至滨河大道段 ) ,书城路,桂园路,松园路,红桂路,中兴路,南极路,华丽路,湖贝路,新安路,黄贝路,新秀路,凤凰路,莲塘路,聚宝路,国威路,鹏兴路,罗沙路,春风路。
3. 南山区:深圳湾口岸片区 ( 后海大道以东、沙河西路以西、东滨路以南、望海路以北 ) ,沙河西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沿山路,港湾大道,妈湾大道,临海大道,兴海大道高架桥 ( 含匝道 ) ,赤湾小南山隧道,松湖路,工业一路,太子路,兴华路,工业二路,工业八路,爱榕路,招商路,蛇口新街,水湾路,工业五路,沿山路,工业六路,工业七路,近海路,花果路,渔村路,湾厦路,兴工路,兴海大道,赤湾六路 ( 兴海大道至赤湾五路 ) ,振海路,港城路,航海路 ( 兴海大道以南路段 ) ,听海路,通海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望海路,金世纪路,蛇口老街,石云路,南光路,南山大道,南头街,南新路,艺园路,常兴路,前海路,月亮湾大道,茶光路,龙珠大道,珠光路,龙井路,西丽路,珠光北路,公园路,公园南路,龙珠四路,龙珠三路,侨香路,桃园路,科苑路,科技南路,白石路,高新中四道,高新南四道,海德二道,创业路,登良路,东滨路,桂庙路,学府路,沙河街道办片区道路 ( 含侨城东路、石洲北路、石洲中路、沙河东路 ) ,桃源街道办片区道路 ( 含丽水路、丽山路 ) ,粤海街道办片区道路 ( 含海德二道后海滨路口至南海大道路口段、文心五路 ) 。
4. 盐田区:盐梅路,盐三路,官上路,深盐路,洪安路,洪安四街,洪安三街,洪安二街,东海四街,梧桐路,沙盐路,东海道,艺海路,闲云路,环碧路,环梅路,北山道,永安北一街,永安北三街,永安路,盐田北四街,盐田北五街,明珠道,海景二路,海涛路,中英街,环城路,步步街,桥头街,海傍路,海山路,香径东街,香径南街,深沙路,盐田路,二十二米大道。
5. 宝安区:宝安机场周边道路 ( 含机场道、机场六道、机场七道、航站四路、机场南路、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高架及离港平台、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六道、空港八道、金湾大道 ) ,107 国道 ( 深圳段 ) ,政丰路 ( 含政丰南路、政丰北路 ) ,中心路,北环路 ( 含石岩街道和沙井街道共两条 ) ,锦程路,万安路,民主大道,松福大道,燕山大道,光明路,南环路,东环路,红巷工业路,黄浦路,南浦路,上南大街,西环路,怀德南路,宝安大道,共和工业路,通达路,海城路,银田路,疏港通道,内环路,金海路,新和大道,沙井路,外环路,环镇路,洲石路,洲石玉支线 ( 石岩段 ) ,鹤州路,宝石路 ( 含宝石东路、宝石西路、宝石南路 ) ,石泉大道,国泰路,石观路,龙腾路,罗租大道,石龙大道,田心大道,石岩大道,育才路,青年路,吉祥路,如意路,爱群路,河滨路,松白路,公园路,天宝路,塘头大道,东方大道,芙蓉大道,新玉路,楼岗大道,松明大道,朝阳路,田园路,沙江路,松罗路,燕罗路,创新路,上德路,上崇路,上星路,企安路,广田路,象山大道,塘下涌二工业大道,沿河路 ( 含沿河南路、沿河北路 ) ,松裕路,松安路,立业路,松岗大道,勋业路,恒嘉路,前进路 ( 含前进一路、前进二路 ) ,宝田一路,宝田二路,宝田三路,兴华路,翻身路,新湖路,创业一路,创业二路,新安路 ( 含新安一路、新安二路、新安三路、新安四路、新安五路、新安六路 ) ,兴业路,海秀路,塘坑路,石环路,裕安一路,裕安二路,流塘路,锦花路,上川路,西乡大道,庄边路,宝民二路,宝民一路,建安一路,建安二路,湖滨路 ( 宝城 37、38 区段 ) ,宝源路,固戍一路,固戍二路,航城大道,凯成一路,利达路,凯成二路,碧湾路,立新路 ( 含立新北路、立新南路 ) ,怀德路 ( 含怀德北路、怀德南路 ) ,福永大道,凤塘大道,大洋路,福安路,福瑞路,和沙路,桥和路,永和路,重庆路,福州大道,永福路,新沙路,蚝乡路,壆岗大道,兴业一路,岑下路,凤凰山大道,新田大道,腾丰大道,福凤路。
6. 龙岗区:205 国道 ( 深圳段 ) ,惠盐公路,沙荷路,新龙路,同心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同力路,同庆路,乐园路,龙湖路,吉祥路,龙翔大道,盛龙路,龙园路,龙河路,碧新路,新生路,植物园路,龙岗路,鹏达路,丹沙路,龙平路 ( 含龙平东路、龙平西路 ) ,城园路,龙福路,建设路,德政路,清林路,龙城中路,龙城南路,吉祥中路,富坪路,同富路,龙飞大道,风采路,青春路,如意路 ( 含如意中路、如意南路 ) ,飞扬路,清辉路,清水路,丰田路,黄阁路 ( 含黄阁中路、黄阁南路 ) ,爱南路,清风大道、高科大道,宝龙大道,南同大道,锦龙大道 ( 龙岗段 ) ,五和大道,冲之大道,张衡路,稼先路,隆平路,贝尔路,雅园路,永香路,坂雪岗大道,坂澜大道,坂李大道 ( 五和大道与航嘉大道交汇处 ) ,环城北路,新横坪路 ( 龙岗段 ) ,凤凰大道,平湖大街,富安大道,平吉大道,东深公路 ( 东莞雁田加油站至良田路建材市场 ) ,丹平公路,坪地湖田路,平龙路,平安大道,粤宝路,吉华路,环城路,三联路,金利路,金龙路,长龙路,华龙路,长盛路,长青路,宝丽路,龙岭路,八约一街,八约二街,布吉路,莲花路,联布北路,金运路,中兴路,铁东路,新乐路,铁西路,百花一街,百花二街,锦龙路,湖南路,中元路,吉政路,政清路,广场路,布沙路,育苗路,湖西路,中翠路,百鸽路,荣华路,禾坑路,罗岗路,金鹏路,科技园路,布澜路,景芬路,东西干道,国芬路,星火路,西环路,新红棉路。
7. 龙华区:深圳北站周边道路 ( 含留仙大道致远中路口至民塘路口段、玉龙路民塘路口至致远中路口段、民塘路、致远中路玉龙路口至留仙大道路口段 ) ,白石龙路,观光路,民治大道,民旺路,民宝路,工业路,龙华公园路 ( 工业路口至人民路口 ) ,梅龙大道,民康路,民丰路,民乐路,民兴路,民治民福北路,华霆路,华丰路,华昌路,华发路,华荣路,华兴路,华繁路,华宁路,华盛路,浪荣路,浪花路,浪静路,东环一路,东环二路,龙华人民路,腾龙路,三联路,龙华和平路,新区大道,清湖路,龙观大道,龙胜路,观澜大道,人民路,大和路,观平路,高尔夫大道,观天路,环观中路,环观南路,福前路,大浪南路,建辉路,景龙建设路,清泉路,清华路,雪岗北路,民清路,油松路,桂月路,章企路,泗黎路,华旺路,华达路,华悦路。
8. 坪山区:锦龙大道 ( 坪山段 ) ,丹梓大道,龙兴路,龙窝路,建设路,和平路,东胜街,东门大街,宝梓路,乌石路 ( 深圳段 ) ,中兴路,沙新路,龙新路,东纵路,比亚迪路,坪葵路,金田路,福民路,横塘路,创景路,金牛东路,科技路,兰竹路,兰景中路,荔景南路,坑梓人民路,中山大道,横坪路 ( 坪山段 ) ,工业三路,碧三路,丹梓东路,锦绣东路,廖和路。
9. 光明新区:松白路,振明路,富利路,明安路,公平路,集美路,兴发路,金安路,长春路,静宁路,望胜路,民生大道,光明大道,观光路,凤新路,光侨路,光明大街,华夏路,公常路,民生路,公明北环大道,公明西环大道,公明东环大道,公明南环大道,三十六号路 ( 光侨路至三十八号路路段 ) 、三十八号路 ( 观光路至光明城高铁站路段 ) 。
二、对于本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 ( 含报刊投递 ) 、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措施限制。
三、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以及其它安装动力装置的二、三轮非机动车,禁止在我市道路上通行,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四、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电动和机动轮椅车、电动平衡车和其它滑行工具,以及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的特种行业电动自行车 ( 从事公共设施抢修的除外 ) 在深南路、深南大道 ( 深南文锦路口至深南新洲立交 ) 行驶、停放。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 年 12 月 21 日

有了摩拜后
许多人解决了“最后一公里”问题
上下班都变得健康环保起来

然而也有许多人投诉
公共场合、道路拐角
总是堆满了乱七八糟的摩拜
严重影响了行人步行和市容

现在这些都不用担心啦!
在如何管理摩拜这件事上
深圳又迈出全国领先第一步了~
12月16日,深圳市交警局与摩拜单车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摩拜共享单车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联合声明》,这是共享单车行业的首个政企联合声明,标志着深圳成为全国首个规范管理共享单车交通秩序的城市。打造政企合作创新模式,共同规范管理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也成为深圳市交警局的工作新思路。
将明确自行车可停放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其中就包括对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的交通秩序管理。由于自行车存在小和交通散、乱的特点,使用者在使用自行车出行的时候随意性较强。加之历史原因所致,深圳市区自行车道资源严重匮乏,自行车使用者违法占用机动车道、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据统计,2016年以来,深圳交警共查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不含行人、电动车)达44872宗;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380人,其中涉及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除外)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219人,占死亡人数的58%。关于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一直困扰着深圳交警。
随着共享单车的出现,为深圳交警对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管理带来新的思路。“结合共享单车的特点和用户使用情况,充分听取用户的意见,深圳市交警局将与摩拜单车共同研究,制定《共享单车停放秩序规范》,对自行车可停放区域、不可停放区域、停放要求等内容进行明确。”深圳市交警局停车场管理科科长刘宇驰表示,相关部门还会研究制定《共享单车行车秩序规范》。对于使用共享单车的用户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深圳交警将依法做出处罚,摩拜单车将通过公司内部的信用分机制,对违法用户做出相应处理;并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依托摩拜单车的大数据分析结果,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和完善非机动车道,保障绿色出行。

机动车车主主动申报停驶
可减少使用共享单车费用
“如机动车车主主动申报停驶,予以降低共享单车使用费用;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使用共享单车,降低使用费用等。”刘宇驰介绍,将通过一系列与共享单车运营商的合作,引领广大市民绿色出行。
鉴于摩拜共享单车采用实名认证的特点,深圳交警将与摩拜单车建立信用信息通报机制,建立“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将自行车用户遵守交通秩序等文明信息纳入到平台当中,对于存在交通违法的自行车用户,统一纳入到平台黑名单中。
“通过交警部门依法警告和处罚,摩拜单车也相应通过降低用户信用分和提高用车费用等措施,规范自行车用户骑行秩序。建立相应的共享单车交通事故处理机制,保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共享单车投放规范》,就投放数量、投放地点、投放时间、投放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刘宇驰介绍道。
下一步,深圳交警还将对共享单车运营商进行深入合作,出台相应的规范管理细则,共同营造深圳良好的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努力打造深圳绿色出行新文明。
综合以上,新规不仅是针对单车而言
对于用户也有着强大管理作用
违规可是会被拉进“黑名单”哦
各位追风少年以后注意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