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汉卿,来,我跟你谈谈于欢冤

文化 2017-10-12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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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被惹爆了。愤怒,不平!

不消说,你知道我说的是啷个。

最先看到的是南方周末记者王瑞锋的报道《刺死辱母者》,里面很多雷点:于欢,22岁,其母苏银霞乃山东聊城冠县的民间企业家,因厂子经营问题,借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135万元,月息10%。此后归还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屋抵债,还剩大约17万没有归还。于是对方各种催债、羞辱并殴打:指使手下拉屎然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脱下于欢鞋子然后捂在他母亲嘴上;将烟灰弹到苏银霞胸口;给母子两个放带色录像……名叫杜志浩的催债者更是无所不用其极:叫苏银霞去卖,一次一百,他给八十;逗狗儿一般,让于欢喊其爹;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侮辱苏银霞……

南方周末没有具体描述所谓的“极端手段”,但我读到这里已大感不妙,可能是不可描述,而且,正因为不可描述,也打到了这个儿子所能承受的极限。果不其然,随后我从唐映红的“晒爱思”公号中,看到了这个所谓的极端手段:“催债人员杜志浩脱下裤子,掏出生殖器,当着她儿子的面往苏银霞脸上蹭,令于欢濒临崩溃。”

但是,我还是不太敢确信。毕竟是私人公号,而不是媒体报道,所以我在微信群里问大家:这个细节,唐映红是从哪里看到的?

没有人能回答我。但大家都知道,南方周末的报道没有这些“不可描述”,唐映红这里有,却没法一下子采信。直到我看到又一个公号,罗胖子的“敏敢话提”,他说,他向南方周末采写此稿的王瑞锋老师打电话求证,得到的回答是:“杜志浩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和另十名涉黑男子的面,脱下裤子掏出阴茎,在苏银霞脸上蹭、往她嘴里塞。”稍后,又看到了王瑞锋本人的公号“杞人陌桑”:“杜志浩脱下裤子,一只脚踩在沙发上,掏出下体,往苏银霞脸上蹭”。

任何做儿子的,到这一步已属不能忍受范畴。何况警察接警后到了现场,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就离开了。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业已崩溃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站起来试图往外冲,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激情乱捅,四名催债人员中刀。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当没有人、没有法律、没有警察能保卫一个母亲的尊严,那么,只有孩儿自己来保卫!

意外的是,我们的警察是干嘛吃的。如此的不作为,如此的渎职?

更意外的是,我们的法院是干嘛吃的。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竟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亲,这怎么能叫故意伤害?还罪?一个儿子,为了母亲起码的尊严,奋而卫护,你不表彰他就算了,你居然判他故意伤害!还罪!我的读者“綸巾风度”看我公号没有发表有关文章,都给我发过一个案例:“董黯有邻王寄,王嫉恨董。董黯出门,王寄闯董家,侮董母,董黯恨。不久,董母含恨亡故,董黯悲愤交加,伺机杀王寄,以祭奠。丧事毕,董投官自首。汉和帝知后下诏曰:‘释其罪,且旌异行,召拜郎官’。董黯未应,然孝传天下。大隐溪因此改名慈溪,遂建县,即今慈溪市。”

这里我得给读者交待一下,我昨天早早的就写好了有关此案的文章,奈何屡改屡发不出。今天再改再发。

另外我觉得,这个母亲可能被吓昏了,或者说长期处于被人逼债的难堪处境中,麻木了。我想说的是:

第一,应对流氓,只能母或子一人在场,母与子绝对不能同时在场。同理,父与女、兄与妹、姐与弟、夫与妻也都不能同时在场。因为流氓之所以是流氓,就是专攻下三烂与伦理之底线的。

第二,不小心同时在场了,子要保护母亲的尊严,但母也得顾及儿子的耻感,杜志浩当面脱下裤子掏出那啥,在这个母亲脸上蹭、往这个母亲嘴里塞的时候,这个母亲其实还有个选项,就是乘其不备一口给他咬断。我告你,白咬,这是你最好的正当防卫措施,既能摧折流氓,又能保护儿子,完全不必等儿子掂刀出场的。

不过,既然儿子出场了,那么,让法律体现人性。判这娃无罪吧!

最后我还想跟关汉卿聊聊。因为我觉得,关汉卿的《窦娥冤》根本不是写吏治黑暗的,他就是写民间高利货黑暗的。里面窦娥她婆婆蔡婆,就是放高利贷的,利息与吴学占借给苏银霞的应该差不多。我不会算利息,但是苏银霞借吴学占135万元,此后归还现金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屋抵债,还剩大约17万。这184+70+17=271万,差不多正好是135万的2倍嘛。《窦娥冤》里,窦娥她爹窦天章借蔡婆20两银子,一年后连本带利40两!神医赛卢医借了蔡婆10两,一年后20两。

我想说的是,不要嫌利息高,因为利息向来与风险成正比,不说利息了,本有时候都收不回来。所以,利息高,恰恰说明风险高,事实上,民间诸多催债者,有时候更象弱势,甚至有人说,现在的黄世仁比杨白劳可怜。因为一般的债主,不但谈不上黑暗,更是升斗小民。比如苏银霞牵涉到的金融金额高达2000万元,也就吴学占这一笔百万元的催债过程中,显露出了黑恶行为。那其他人呢?如何要回自己借出去的款子。

所以,民间高利贷,向来是愿打愿挨的事。这个没得说的。得说的就是,对方还不起以后,咋办?白毛女咱就不说了,只说《窦娥冤》吧。窦娥她爹窦天章就还不起,所以蔡婆还算仁务,把窦天章的女儿窦娥纳为了自家的童养媳,并且又给了亲家10两银子,你快去赶考吧,你闺女归我养了。赛卢医也还不起,就起了下三烂,拿出一条绳子要勒死讨债的蔡婆,幸好张驴儿父子从天而降,把蔡婆救了。这对驴父子,也想过高利贷债主的日子,还想一人一个被这蔡氏婆媳包养,才导致悲剧发生。

关汉卿如果在世,会写一出《感天动地于欢冤》吗?你看,他的《窦娥冤》里基本上是没有好人的:不是放高利贷的,就是想赖高利贷的;不是想杀人的,就是救了人想让对方以身相报的;不是昏官乱判案的,就是因自己冤屈恨不得楚州亢旱三年的……但是再没好人,最后窦天章以钦差带牌走马肃政廉访使的身份,还是把这案子给捋平了:昏官庸吏——楚州市长桃杌并该房吏典,刑名违错,各杖一百,永不叙用。

相形之下,于欢这案更冤,更得捋平,否则路人一百个不服:

第一,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刑名违错,打屁股、开除公职就算了,二审赶紧给纠正过来。

第二,出警警察不作为,甚至涉嫌渎职。虽然某种程度上我理解警察,一般的民间催债,警察真的是同情催债者的,因为实际生活中催债者更象弱势。但是再弱势,也是有底线的同情,何况对方远远不是弱势,而是黑暗势力,并摧毁了人伦之底线。

第三,案发前一天,不堪忍受的苏银霞还四次拨打过11零和市长热线,请相关人士出来走两步!你的子民吁求保护的时候,你们严重缺位。就是她破产了,你们也得出来,按相关程序,实行破产清算与赔偿,不能你让的子民,吁天天不应,吁地地不灵,陷入残无人道的绝境中。

幸亏她还有一个儿子。可是,当这个20岁的儿子也绝望了呢?那不就是古代侠客的上演,三步杀一人,五步不留行么?

更重要的,当我们围观的路人也都跟着绝望呢?

我前几天开读了著名的《樊樊山判牍》,我得承认,人家大清的地方官,也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的,而且这种裁量,完全可以法理情兼顾,甚至樊增祥被案情所激,性情一起,判牍中都会出现“混帐”、“不要脸”之类的判词,看得我不时的哈哈大乐。我想说的是,法律表面可以是冰冷的,但它的实质应该是框正人心并温暖人心的。否则,我们相信法律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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