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通过与新华侨的汉奸争论,看华人汉奸多的心理基础

热点 2012-10-10 15:01        

与科大少年班李剑芒汉奸争论,看华人汉奸多的心理基础

本人与李剑芒算是科大的校友,李剑芒先生自称是侨居荷兰,其大学专业还是本人父亲在科大当客座教授的专业,网络上能够相遇,大有他乡遇故知的感觉,本来是很友善的。但是通过与之的对话,让我深刻的体会了中国投身外国者的汉奸心理基础,认识这样的基础,反思中国的教育、文化等等问题,才是国家强盛的关键。

日前发生了力拓的间谍案双方的立场是有截然不同的,但是无论立场怎样的不同,作为华人的底线是你可以入籍外国,但是你不能背叛你的祖国和民族,对于中国不是你入籍海外,就不是你的祖国了,按照字典的解释,祖国是两层意思,一个是从祖先一直代代居住生活、自己也在出生在那里的地方Fatherland homeland,另外一个意思是移居海外的人们以前所居住生活的地方old country,而你的民族应当属于中华民族。

李剑芒在博客介绍,他母亲娘家曾经是大地主,国民党高官,有七八个人被镇压。父亲一家也是,父亲是右派。

本人家人文革被整死尸骨无存,而且现在死因也不能质疑,家人是戴季陶的外甥蒋纬国的同窗,同时本人家人对于中国的贡献也比他家大,是两弹一星的元勋,但是不记恨这个国家,我家受到的冲击和贡献地位不比李神童要小。但是老人说:不论执政者对你做了什么,你不是给执政者做事,你是凭着自己的良心为国家和民族做事。

在力拓问题上本人写了帖子《力拓间谍案主犯不判死刑有违司法公平和国家主权》http://blog.ifeng.com/article/2920506.html,而李剑芒写了帖子《到底什么是“国家机密”?》http://blog.ifeng.com/article/2950704.html,我们的帖子是不约而同的发表的,但是观点是截然不同的。

本人的帖子的核心是主张:间谍叛国是比贪污受贿更严重的罪行,而且损失也比国内所有的贪污案件大,因此不判死刑有违司法的公平,这里的主犯不仅仅是力拓的间谍,中国出卖情报的也是,而且与受贿总重于行贿一样,内鬼应当更重才对。而对于间谍的惩治,是中国国家的主权,外国无权干涉,世界各国对于间谍都是不公开审理,不能对于中国双重标准。

李剑芒帖子的核心主张是反对中国的审判制度,要求世界各国都没有的公审间谍案,同时传宣国家有关部门,尤其是“一把手”可以利用国家机密来陷害你,把国家不公审间谍案就变成了政治陷害,并且找出了一个处理不当的个案。这与西方的论调是相同的,把这样的国家主权案件进行国际政治化,指责政府政治陷害。但是对于西方的总统,实际上也有他所说的权利,而且但从法律上讲,国家元首还有特赦的权利,可以把杀人犯赦免的,李所说的行为,有另外的限制措施,是要付出政治代价和被弹劾的。

我们应当注意到的是,力拓案件不公审,不仅仅是涉嫌国家机密,就是商业秘密也不该公审,即使是力拓愿意,还涉及中国众多钢厂的商业秘密不能让世界其他钢厂知道,而李剑芒所列举的例子是涉及个人隐私,涉嫌强奸的案件都是不公开的。

作为一个出生在中国的华人,你起码要承认你的中华民族,要承认你的祖国,不能说维%吾¥尔不属于中华民族,很多根本的链条是不能改变的。

从这样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到,李剑芒不承认他是中华民族,认为是加入了外国国籍就是外国人,外国人就不会是汉奸了,李剑芒是中国长大中国培养,但是到了外国就是这样的心理状态,他们为了自己入籍加入的国家侵害中国的利益认为是理所当然,没有内心的愧疚,甚至认为他们是外国人了,就不能称作是汉奸了。我与力拓的胡某人没有直接接触,但是与出国不回来的同学接触太多了,通过对话,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也是国家对于这些外侨政策的一个重要参考。他们加入了外国,是比外国人还要外国人的,而世界流浪的犹太人最后加入美国国籍却始终忠于他们的“祖国”以色列和犹太民族,这才是这个民族可以千年后复兴的基础。

对于中国历史上只有忠君没有忠于国家和民族的概念,现在皇帝这个君不在了,中国的祖国和民族的凝聚力是需要再塑的,祖国和民族不能背叛应当成为每一个华人生下来就不可超越的做人底线,而现在这样的没有祖国和民族底线的心理基础,才是中国汉奸不断的一个重要的原因,中国历史上的汉奸特别多,看了这样的心理基础后,你就该明白为什么了。

在北宋的时候,大家当汉奸是北宋的腐败和民不聊生;在南宋的时候当汉奸是由于南宋政府的不抵抗和无能;在明朝的时候当汉奸是由于阉党横行流寇作乱;在清朝的时候当汉奸是由于满清的卖国,宁与友邦不给家奴;到民国的时候当汉奸是由于军阀混战社会黑暗。所以只要是政府、皇帝的无道,就可以当汉奸了,现在又有政府的各种问题,所以就当汉奸有理了,人人都向当汉奸,只是卖国无门,这就是华人汉奸多的一个重要的心理基础。

中国的历史上是没有国家只有天下的概念的,中国以前有一句话就是亡国可以不能亡天下!而对于中国的昏君,就有改换天子的可能,即所谓的天道改了。对于入主中原的异族,我们也是接受为天子,关键就是他们要接受中国的天道,成为中国的天子,我们的天、地、君、亲、师实际上是信仰,只要是能够让中国人信服的天道改变了,中国人就可以对这个异族进行屈从,而且以前的汉奸也一笔勾销,例如对于统一台湾的施琅就是这样的例子。在此中国也是没有民族的强烈的概念的,因为其他民族来了我们都把它们同化,而且就是这样淡化民族概念的背景,有利于对于外族的同化。这样的背景就是天下大同的背景,只有投靠不归化的外族的,才会是汉奸,但是外族可以到中国入继大统,就如当初的六国被秦统一,最后七国不同的民族形成了汉族,在以前战国时代的卖国行为就一笔勾销了,所以中国人当汉奸有一个历史的期望,只要是投靠的外国可以接受中华文化,到中国来入继大统,这些汉奸们也就咸鱼翻身了,所以汉奸们经常是比外国人对待同胞还要血腥残酷,就是期望外族可以彻底的入主中国。民国前后很多投靠日本的汉奸就是这样的心理状态,因为满清是异族统治,而日本统治中国只是换了一个异族而已,况且日本历史上都是推崇中华文明的,但是他们忘记了日本明治维新全盘西化后已经与西方的狼一样了,而且他们了解中华文明的弱点,比西方的狼更加的凶残。

但是对于中国这样的天下大同的心态,是需要有强大的文明领先为基础的,历史发展到了近代,中国文明不再领先,世界各国的生存发展压力变成了全球的残酷竞争,世界列强们是不会到中国来入继大统得,也不会给我们民族生存的空间,这是关系到民族每一个人生死存亡的大事,而不是西方忽悠的解救老百姓,给老百姓民主人权,老百姓反对汉奸与己无关等等,如果再按照过去那样的思维,中华民族就要被外族分化解体了。

中国人还有一个从众的心理,只要是大家都当汉奸,我就可以当汉奸,只要有人比我干的坏事还要恶劣,我就可以干坏事,社会对于我等不公,我等就可以报复社会,这样没有道德底线和社会责任感的从众心态,造成中国一旦出现社会动荡,汉奸就会横行,就如历史上的外族入侵,都是抢着打开城门投降的,这样的望风而降的局面,就是中国人这种心态最大的表现,而中国的这样的心态也与信仰的缺失有关,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奸佞横行的社会。人们没有灵魂受到处罚的担忧,中国的忠君信仰更多的是一种原始的宗教状态,而一旦有了天道改君权易的混乱局面,这样的信仰也就不存在了,所有在中国寻求统治的,都知道这个秘诀,因此清兵的入主要保护明皇的皇陵。

而在中国这样的心理状态下,西方向我们推行民主和人权,结果之一就是中国的卖国无门者找到了发泄的空间,任何的卖国行为都可以假借民主和人权,通过民主的方式进行了,就如分裂国家的行为给你搞一个民主投票,激化民族矛盾和阶层矛盾等等。

附录:李剑芒与其他人的相关对话我不说什么,大家可以看帖子《关于汉奸问题兼答李剑芒》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1af9eb01007tzh.html,从这个帖子可以看出李剑芒的看法是一贯的,在二年前就是这样,并不是力拓案件单方面的影响,以下是我们双方的对话。

对话有关链接地址:

这是李剑芒的发言链接:http://blog.ifeng.com/index.php?action=guestbooks&uid=2132167

本人的发言李某人恼羞成怒已经删除了,但是本人留了底子。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19 21:31:33 说:此次严惩汉奸很合理,因为即使是按照西方的标准,财政大臣也是可以对外就财政货币政策说谎的,我们公开的需求与实际需求投入是有很大差距的,同时还有一个关键就是军工钢铁需求,中国借着危机巩固国防建设工事是大好时机,这部分绝对是国家机密,而且不能排除有军事组织通过力拓得益的可能,起码知道的信息是这些情报给了中国的宿敌日本。所以本案严判,甚至是死刑也不冤枉。如果有间谍盗取美国军事建设计划,也要公审把这些计划公示天下吗?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19 21:35:18 说:美国也是同样的标准,这是世界各国一致的标准,不是中国特有,不能让中国被西方双重标准。在以前的渣滓洞中美合作所或者现在的关塔那摩,都是这样的。美国司法明确说嫌疑人有沉默权,但是你涉嫌间谍或者恐怖主义,中央情报局肯定要审讯你交代上线而不是任由你沉默。而美国律师在警察局可以横行霸道但是到FBI就什么话都不说了。中国这次吃了官方控制媒体的亏,西方是私人媒体可以随便说,中国的媒体一说什么就变成了官方意见,反而不好说话。胡某人虽然已经入籍澳大利亚,但是他还是华人,他的民族没有变,我们说汉奸,应当是指被判民族的人,即汉族的奸佞,在民国后汉族的概念扩展到中华民族、华人,因此胡是汉奸概念上没有任何问题。

李剑芒——2009-07-20 01:21:33 说:首先,我不是在为那个力拓事件鸣冤,不要看错了!我试图说的是那个警匪集体轮奸,造成受害者死亡的极端恶劣案件!中国全国上下封杀有关那个恶性轮奸案的文章和帖子。已经有6名网友以“诽谤罪”被抓,且以涉嫌国家秘密为理由拒绝律师与他们见面!你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这个“国家秘密”是什么“国家秘密”?轮奸变成了中国的“国家秘密”?

李剑芒——2009-07-20 01:36:06 说:第二,间谍罪就间谍罪,不要忽悠什么没有任何法律效应,没有任何严格定义,流氓政客用来狗咬狗的“汉奸”。你的汉奸定义无耻的一塌糊涂,按照你的汉奸定义;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先生,南韩总统李明博先生都变成了你的“汉奸”,因为他们都是海外“汉人”。你先把汉奸中的“汉”定义清楚,使得不存在违法常理的例子,再回来和我掰扯“汉奸”。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0 10:24:04 说:如果按照国际法关系准则,你的那个汉人如果是违反国际法侵略中国,当然也是汉奸。“汉”现在指中华民族。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0 11:13:23 说:那个轮奸应当有问题,但是不能因为该案而否认国家对于自己安全的权威。对于间谍国际上都是有罪推定,而美国更是对于金融犯罪,可以先抓人再找证据。我这里知道很多案件是冤案,我们家庭在这里也有不公正的待遇,比如我外公之死,最后尸骨无存,告诉你自杀就是自杀,而且他为国家做了什么现在也不能完全公开,他是当年中国航天的负责人,直到今日中国卫星当年是谁搞得也没有特别讲。但是这确实是国家机密,个人就是要忍受的。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0 11:13:56 说:而对于中国很多案件,我是一线律师,当然知道太多内幕,包括中国所谓的第一黑社会案件刘涌案,背后实际是冤案,不是也被人利用网友的舆论杀人灭口了吗?

李剑芒——2009-07-20 16:22:18 说:你说:汉奸中的“汉”,现在指中华民族。你说你是律师。请问:“中华民族”是什么民族?它的准确定义是什么?朝鲜族,蒙古族,满族,维吾尔族,等等等等,算“中华民族”吗?我想知道律师如果回答这个问题!凭你这个定义,你这个律师不合格,因为你逻辑能力太差,思考漏洞百出!律师证是买来的,还是你说你是律师本身是在行骗?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0 16:33:51 说: “中华民族”一词是由历史悠久的“中华”一词和近代以来由西方传入之“民族”一词相互结合而成的。梁启超,杨度和章太炎等人,是较早使用“中华民族”一词的先驱。有关内容你搜索一下立即就有了,你连“中华民族”这个都不知道,只能说你忘了祖宗了,所有的华人都属于中华民族,不要侨居外国就认为你不是华人了。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0 16:53:03 说:民国的时候提出中华民族的概念,中华民族从狭义上讲,是当年五族共和的满、蒙、藏、回(含维吾尔的大回族概念)、汉,从广义上讲还包括中国境内愿意归化不独立的所有民族。你现在算是那一族的?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0 16:56:09 说:这就是你质问的蒙古族是中华民族吗的答案:1913年初,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召开的西蒙古王公会议,内蒙古西部22部34旗王公一致决议“联合东蒙反对库伦”,并通电全国申明:“数百年来,汉蒙久成一家,我蒙同系中华民族,自当一体出力,维持民国”这示第一次在政治文件中,少数民族代表人物共同决议宣告自己的民族属于中华民族。

李剑芒——2009-07-20 21:02:55 说:在中文语系下,我只承认我是汉族,因为这是我的血统决定的,任何人无权改变!我的老祖宗是汉族!任何人试图把我老祖宗的汉族忽悠成什么“中华民族”,对不起,我的老祖宗没有批准!你想出卖你的老祖宗请便,我无权替我的老祖宗做主改变他们的种族特性。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1 00:00:41 说:你愿意说你只是汉族而不是中华民族,看来你确实远离了这个国家,而且照你的说法,不是汉族人就可以卖国不成为汉奸了。而汉族也是由战国各国人在统一后形成的,满族是后金统一后形成的,蒙古族原来差别巨大的各部形成的,而中华民族是在清帝退位全国和解后开始形成的。终于欣赏了你的白马非马论了。

李剑芒——2009-07-21 14:13:55 说:我没有定义汉奸,汉奸是你定义的!你要把汉奸的定义澄清不是我。你这个律师连这个基本常识都不知道吗?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1 14:25:29 说:以下为维基百科的检索内容:“「漢奸」在《辭海》的解釋是「原指漢族的敗類,現泛指中華民族中投靠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驅使,出賣祖國利益的人」”,这是权威解释,不是我的发明创造,你连汉奸是什么都不知道,不以卖国为耻就很可以理解了,虽然你身为科大少年班,知识和聪明超一流,虽然你入籍海外,可以不算中国人了,但是作为华人和你本民族的基本素质总应当有吧?

李剑芒——2009-07-21 16:48:13 说: “「漢奸」在《辭海》的解釋是「原指漢族的敗類,現泛指中華民族中投靠外國侵略者,甘心受其驅使,出賣祖國利益的人」”,很好!现在你告诉我:“中華民族”在辞海中是怎么定义的?(不是你的定义,也不是什么梁启超,杨度和章太炎的定义),然后再告诉我;和平年间“外國侵略者”在《辭海》中是怎么定义的?律师的ABC是严格的逻辑,法庭不允许玩定义模糊的东西!你号称是律师,走逻辑吧!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1 17:28:18 说:中华民族:中国各民族的总称,分布在亚洲的东部和中部。侵略:拼音 qīnlüè指侵犯别国的领土、主权,掠夺财富并奴役别国的人民。侵略的主要形式是武装入侵,有时也采用政治干涉、经济和文化渗透等方式。外国侵略者是指外国进行侵略的国家、组织或者机构,在和平年代就是采取采用政治干涉、经济和文化渗透等方式。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1 17:31:41 说:对于汉奸、中华民族、外国领略者等等的含义是什么,你要是在国外呆久了忘记了,你不知道需要查字典的话就多补补课。科大少年班语文要求少,以后你自己要学会查字典,本人哪里说错了欢迎找出字典依据进行指正。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1 17:36:35 说:李同学:对于汉奸、中华民族、外国侵略者等等的概念,不懂就求教,本人说的有错欢迎指正,没有什么依据不要扣帽子说别人是玩概念,做人起码的礼仪廉耻知道不?

李剑芒——2009-07-21 18:45:03 说:我不需要你的定义,因为你没有向我证明有有足够的智力水平下任何有意义的定义。你既然要以辞海作为凭据,那就用辞海到底!不要把你自己的胡言乱语塞到辞海定义的中间。我问你辞海中“中华民族”是怎么说的!维吾尔族是中国的民族之一,但其主要人口在阿拉伯,土耳其地区,请不要把阿拉伯,土耳其地区的人也包括到你的“中华民族”里。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1 20:00:18我们说是维*吾%尔而不是土耳其人,历史上突厥人早已归化为中国的一部分,这里可以看出你的立场问题,你还是一个东*突和疆/独分子,因为只有东¥突们才说维吾尔不属于中华民族。你上了少年班应当智力没有什么问题,所以出问题的只有你的民族立场。

李剑芒——2009-07-21 18:57:40 说: “李同学:对于汉奸、中华民族、外国侵略者等等的概念,不懂就求教”,可我从来没有向逻辑混乱者求教的习惯。你到现在向我展示的全部是逻辑混乱!你找上门来谈汉奸问题,且愚蠢到管外国人叫汉奸!我让你澄清这个汉奸的定义,你到现在还是蒙头转向胡乱下定义,这怎么变成了我的“做人起码的礼仪廉耻”问题?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1 20:03:28 说:汉奸投靠外国侵略者加入了外国的国籍就不算汉奸了?我对于生来就是外国异族的人绝对不当作汉奸但是可以是我们的敌人。你入籍国外但是你身为华人,难道就没有了当汉奸的资格了?你自己大概很愿意没有这个资格,但是汉奸的头衔是中国人给的,你到时候想不当也不行的。

李剑芒——2009-07-22 01:13:20 说:你有点歇斯底里了!你是不是说中国有朝鲜族,所以整个朝鲜半岛都是中国的一部分?我烦了,和你这种人辩论是浪费时间!在辩论下去我不但成了东突和疆独分子,而且变成法轮功,藏独,台独,CIA特务。你不用再到我这里来了,我讨厌弱智者,来了我就删。对了!你说你是律师是行骗行为!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2 11:38:19 说:心平气和的态度是把有问题的帖子不是删除而是保留着,晒着,你一再说以逻辑而逻辑,至此没有见到你的逻辑,说能够考上科大的人弱智证明了你的智弱,成为疆独是你自己说分裂民族的言论。对于朝鲜族不是朝鲜人,当年边界是开放的,留在中国愿意归化的朝鲜族当然属于中华民族。

谁是谁非任评说——2009-07-22 11:44:41 说:我说我是律师,你说我已律师身份行骗,可是要有依据的,否则就是彻底的诽谤了,如果是诽谤都上来了,是谁在歇斯底里?本人的律师身份你找科大校友创新基金会是可以查到的,本人是捐助人。

此帖立到这里,就可以看出当汉奸的心理基础了。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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