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中外执行巴塞尔协议的思考

金融 2013-01-31 09:58        

最近中国股市上涨良好,背后原因到底是什么,笔者认为与巴塞尔协议的搁置有关,巴塞尔协议一直是高悬在中国银行上的利剑,也是银行股被迫不断再融资的根源,如果巴塞尔协议的执行延后,银行股的春天到来就自然而然了,因为中国的银行再融资的压力没有了,中国银行股的再融资规模达到数千亿,股市的资本大多被银行席卷,对于股市的压力也巨大,而为什么中外的股市走向不同,也与中外执行巴塞尔协议的思维不同有关,对此我们要仔细分析一下。

巴塞尔协议III签署以后,各国不是围绕金融安全的博弈随着协议的签署而告一段落,而是围绕巴塞尔协议III怎样落实和执行展开了激烈的博弈,在这样的博弈当中中国应当采取什么样的应对策略,是需要有一个长远的大局思考的。

按照银监会的计划,明年元旦起中国版的“巴塞尔Ⅲ”将正式实施,届时将对商业银行发行次级债提出更苛刻的监管要求。对于中国应对巴塞尔协议III的对策,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中国在积极的服从协议,一切都努力争取走到协议要求的前面,是一个要主动遵守和超额完成的好孩子。巴塞尔协议III公布以后,中国对此制定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强调“参与国际金融准则新一轮修订,提升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报告中并且说:“巴塞尔协议Ⅲ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助于我国银行业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全面提升银行业风险控制水平。金融危机之后,银监会提出需要对金融危机的教训进行深刻反思的同时推进全面改革,在金融监管国际场所,银监会也强调监管改革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并在资本定义、反周期超额资本、流动性监管、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和过渡期安排等重大问题上,提出了我国的明确观点。而在国内,巴塞尔协议Ⅲ出台之际,银监会及时推出了四大监管工具,包括资本要求、杠杆率、拨备率和流动性要求四大方面,及时进行了跟进,构成了未来一段时期中国银行业监管的新框架。”

根据这个报告的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银行监管部门拟实行新的资本监管制度,对于银行资本的数量、质量和标准提出新的要求。目前,中国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银行业核心一级资本要求不能低于75%,发行债务工具补充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25%,这些规定相比其他国家已经更为审慎。“十二五”期间,银行业将实施更为审慎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具体要求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最低资本比例为6%,一级资本最低要求为8%,总资本最低要求为10%。此外,新的规定还对所有银行设置抵御经济周期波动的超额资本,比例为0~4%。而对于系统重要性银行,除了上述底线要求,监管部门还另行设置了1%的附加资本要求。按照监管部门的部署,新的资本监管制度从2011年底实施,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在2012年底前达标,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则延迟到2016年底前达标。巴塞尔协议Ⅲ将银行核心资本和普通股权限的要求大幅提升,可以看出,顺应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我国银行监管新工具箱的核心监管工具仍然是资本要求。监管部门希望通过实现新的资本监管制度,提高最低资本要求,以便更有效地抵御和化解银行潜在风险造成的损失。

到了2012年又有进一步的明确,6月6日中国政府发布的文件显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新规明年开始实施。文件显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拟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为满足国际新监管标准、并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而制定的银行资本监管新规,又被称为中国版“巴塞尔协议”。根据《管理办法》,我国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分别为11.5%和10.5%,与国内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其中还严格明确了资本定义,扩大资本覆盖风险范围,并规定按照审慎性原则重新设计各类资产的风险权重,下调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风险权重,引导商业银行扩大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投放,更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此外,《管理办法》还要求各银行合理安排资本充足率达标过渡期,以利于保持适当的信贷增速。从这些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中国银行界的规定是要紧于巴塞尔协议的,中国执行这个协议过于积极了。

与中国这样的积极履行巴塞尔协议和为巴塞尔协议III的生效实施做准备的情况相反,西方各国实际上都是尽量规避这个协议对于本国的影响的,巴塞尔协议之所以各国不得不接受的根本原因是美国主张的对于不符合协议规定的国家不给美元结算,作为世界结算货币的美元有那个国家的银行可以回避的呢?但美国实际上也是不愿意接受巴塞尔协议的管束,尤其是在美国不断宽松的时候,美国危机重重的时候,巴塞尔协议如果关乎到美国自己的头上,美国人就不干了。新浪财经讯 北京时间2012年11月10日凌晨消息,美国监管机构周五宣布无限期推迟“巴塞尔III协议”的生效日期,这项协议是全球监管机构对2008年金融危机作出的回应。这项协议生效日期的推迟对必须遵循该协议的摩根大通(JPM)、花旗集团(C)和高盛集团(GS)等最大型美国银行有所帮助,同时对那些被要求满足协议要求的较小型银行也同样能起到帮助作用。美联储和其他两家美国银行监管机构在2012年6月份推出了一项计划,内容是金融机构需遵循1月1日的巴塞尔III协议生效日。但在2012年11月10日,这些监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称由于相关机构及其他机构的“广泛观点”,有必要推迟这项协议的生效日期。这些监管机构并未提供明确的生效日,仅表示它们正在“尽可能快地采取行动来完成”相关工作。

为什么美国要推迟,对此我们回过头来仔细研读一下新的巴塞尔协议就可以看出其中的端倪。巴塞尔协议III是20国集团在2010年达成协议,当时各国是一致同意巴塞尔银行资本规定应从今年1月1日开始被逐步采用,到2019年时应被完全采用。对于银行业影响巨大的是根据所谓“巴塞尔III协议”的规定,银行最低的普通股股本要求将被从2%提高至4.5%;银行还必须拥有2.5%的“缓冲资本”,也就是说,贷款商必须持有相当于资产总额7%以上的普通股股本。除此以外,银行还必须拥有6%的一级资本率,而不是目前的4%。一级资本率是用于衡量企业财务实力的主要指标。这对于美国这些国家等于需要银行的资本是原来的三倍半,给美国的压力是非常大的。因为与中国不同,原来的巴塞尔协议的设计在资本项目上次级债可以作为资本的一部分,通过次级债可以规避很多资本的要求,对于中国和日本这样次级债不是银行主要资金来源的国家,就产生了不对等的压力,但是现在股权比例要求高了,对于英美国家的压力也非常大,因为英美国家的会计准则与中国是不同的,尤其是对于企业损益的计算,很多资产价值是要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计价的,在中国是浮亏的事情在西方可能就直接反映为所有者权益的损益,直接影响银行股权的数额,因此对于股权的要求提高,也是对于英美的压力,但是对于这些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者而言,在事物发展不利于他们的时候,他们就要选择违规了。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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