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惩治枉法是反腐核心

金融 2013-02-22 13:35        

中国历史上枉法可以涉嫌欺君和大不敬,是非常严重的罪行,西方对于枉法也是严惩的,但是由于文革期间枉法横行的历史包袱,当前中国对于枉法惩处太轻,中国的政令执行则更没有严厉的处罚。古代胥吏都可以让政令不出宫门,现在中央的精神更没有约束力,政权政令和法的权威不再,这才是执政力下降腐败横向的关键。

反枉法与反腐败

国家机器运转的失灵,权力寻租和不作为是腐败主要的方式,私利下权力寻租、贪污受贿的核心是枉法,而枉法却未必直接地贪污受贿,各种徇私和利益输送一样是腐败。而我们控制了枉法,没有枉法则权力寻租的空间就没有了,如果谁说枉法还有权力寻租空间的话,那么就应当更改法律消除这个空间。而不作为更需要通过惩治枉法渎职来完成,国家政权体系中的不作为对于国家的运转危害也需要深刻认识。

老百姓对于政府的感觉,主要来自基层能够接触得到的官员党员,这些人的枉法是老百姓与政府对立情绪的来源,如果控制住了枉法,保障老百姓的底线就有了,中国大量的恶性案件,都是以枉法伴随始终的,如果没有了枉法,社会就安定多了,老百姓的维权也是直接针对枉法的,贪污受贿只不过是枉法的动机而已。

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历史上的管仲、张居正等都是贪官聚敛了巨额财富,但是他们为什么能够成为历史上的贤相,除了对国家有巨大贡献以外,还有一个关键就是控制了枉法建立了国家的法度,就如张居正的《考成法》限制了官场不作为和潜规则,提高了政权的统治力、凝聚力。

把惩治贪污变成惩治枉法的根本思维在于枉法的惩治司法成本很低,而反贪的成本是很高的,在受贿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情况下,贪污取得证据需要非常手段,在无罪推定和不准刑讯下就更难了。而枉法则简单得多,把有关行为直接与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比对就可以了。朱元璋严惩贪污达到登峰造极,但是朱元璋并没有杜绝腐败,反而是控制枉法的仁宣之治使社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治国必须要考虑到国家的管理成本。大国和小国的管理成本是不同的,国家规模不同管理差别极大,是非线性高速增加的,小国可以搞反贪,而大国则必须选择司法成本更低的枉法为主攻方向,香港的廉政公署如果移植到中国就是历史上的锦衣卫,管理成本会让好制度变成坏结果。能够实现的正义才是真的正义,能够实现的法治才是真的法治,因此对于中国来说,低成本的惩治枉法是核心关键。

反腐败和法治的精髓不在于惩治而在于杜绝,在严惩枉法之后犯罪的成本和风险就会加大,腐败分子敢于以身试法的原因,就是枉法的惩处太轻和贪污受贿难于发现,在严惩枉法和法律体系严密之后,腐败的空间会缩小,可以有效杜绝腐败。法治精神的精髓在于杜绝而不是惩罚,合理的程序就可以有效地限制腐败维持权力的制衡和监督,惩治枉法对于杜绝腐败意义重大。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环球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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