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捷:根治枉法最体现执政能力

热点 2013-04-09 09:55        

1、执政能力的关键在于贯彻

在中国崛起的大潮中,我党提出了提高执政能力的命题,而一个政权的执政能力体现在哪里呢?就是国家政权的意志能够贯彻执行,在执行层面上的统一,是国家凝聚力的表现。

我们不同级别的政府在执行政策上都是要打折扣的,结果导致政策的层层变形,到基层可能就完全走样了,中国有宪法,但是违宪却得不到审查。我们知道以色列之强大,就在于其不论怎样矛盾和争吵,一旦形成了决议大家都不打折扣地执行,而现在中国枉法处罚很轻,如果不作为则基本没有处罚,导致政策的执行完全靠人治和裙带,这样以人际关系为主导而不是国家制度为主导的情况下,人际关系总是有限的,你的贯彻和组织能力就在你能够认识的人的限度之内,如果一个政府是这样,政府的执政能力就要随着人员的老去和退休越来越低下了,中国的政令贯彻越来越不能依靠领袖的个人魅力而是制度,依靠制度就必然要依靠保障制度的强制手段,这个强制手段最重要的就是法律上的惩罚,惩治枉法必须要得到应有的重视。

中国要加强执政能力,就是要加强政令的贯彻效率,不能再出现地方博弈中央的情况,我们的各种调控政策的不到位失信于民,就是贯彻问题,贯彻需要法律的力量,法律的力量来自于对枉法的严惩,严惩枉法与中国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有关,与中国政权的统治力有关,是国家的根本。

2、枉法破坏公信力

当前中国普遍存在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公信力丧失的问题,在人们眼中,一切官员都可能是贪赃枉法的,一切商品都可能是假冒伪劣的,一切志愿行为都可能是另有所图的,一切理想和精神都可能是自我标榜的,一切口号都是空洞的,一切宣传都是骗人的,一切友谊都是功利的,一切爱情都是世俗的,一切高尚都是做作的,一切神圣都是伪装的。 人们已经形成了一种负面的稳定的心理预期。这样的心理预期的变化就是公信力缺失造成的。

当今中国政治矛盾的主要方面之一就是政府在老百姓和社会中间的公信力不断丧失,政府说什么老百姓都不相信了,这样的不信任造成大量的群体事件,政府政令老百姓也不执行,这与法律威严得不到尊重和枉法的盛行是分不开的。要重建政府的公信力,必然要树立法律的威严严惩枉法,商鞅变法时太子犯法,商鞅刑其师傅公子虔、公孙贾。《战国策》对此事的评论是:“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后,道不拾遗,民不妄取,兵革大强,诸侯畏惧。”商鞅执法敢于不避贵势严惩枉法,在秦国震动颇大,这是上下都能奉公守法的重要原因,秦国守法随后国家强大。当然过于严刑峻法也是不行的,不过中国当前的主要矛盾不是严刑峻法而是法律对于枉法的失控,乱世需用重典,当年诸葛亮治蜀也是使用的这样的方法巩固了政权,使得当时疲弱的益州后来可以对魏国保持一定的攻势。

中国政府的公信力丧失与枉法成为普遍现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要加强政府的公信力,惩治枉法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关键问题之一。

3、惩治枉法在网络时代的特殊意义

网络时代是一个快速传播的时代,应对这样的快速传播需要的就是低司法成本的惩治枉法替代高成本的惩治受贿。

在国际竞争当中,网络攻击和网络对于公信力的影响越来越大,网络传播当中谁受到不公会大声疾呼也容易得到同情,但谁得到实惠则经常秘而不宣,因此网络传播上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规律极其强大,不好的枉法案例会被推而广之地引申,公众看到的都是不好的事情,这对于公信力的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对于这些公开事件,需要快速处理,侦察背后的贪污受贿不易,但对于其中的枉法却很容易快速处理,枉法的惩治是可以快速反应快速应对的,在网络时代也具有特别的意义。

把惩治枉法变成重点,在网络事件和公众事件上快速反应,在信息化的今天变得特别重要,也是应付敌对势力网络攻击和网络妖魔化政府的有力手段,惩治枉法在网络时代有特殊意义。

责任编辑:孙宇晨
来源: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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