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建国:谁在宽纵恶意欠薪者?

金融 2013-02-04 10:01        

年关至,又是欠薪案件高发之时。2013年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

2011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可是一年多来,该法的落实情况却差强人意。到2012年12月为止,各级法院新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仅152起,审结134起,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共120名。落实不力的原因,除了依法维权成本太高、程序太难外,法律规定过于笼统、缺乏细化也是不容置疑的。好在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就此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

近三十年来中国法律一直疏于保护劳工权益,责任者是谁?对此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官方,这当然是毋庸赘言的,不过笔者要提醒大家的是,官方之外,中国主流法学界和主流媒体对此也是难辞其咎。众所周知,中国主流法学界和主流媒体是“自由派”的天下,自由派虽然标榜“反体制”或“官方的批评者”,但是他们只谈官民对立、国富民穷,回避劳资矛盾、资富劳穷,对劳工权益问题长期不予重视或如叶公好龙,有时甚至竟然对官方的一些相关改善举措进行阻挠。像恶意欠薪现象,尽管已肆虐多年,危害深重,可是包含恶意欠薪入刑内容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一直拖到2010年8月23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才被提请审议。令人吃惊的是,即使如此延滞之举,竟然也招致了不少法学大腕的反对。

被提请审议的次日8月24日,北京大学法学院的贺卫方教授指出,“劳资双方应通过协调、谈判、调解等方式解决,尽量避免刑法的介入。只要有一个良好的司法制度,解决劳资纠纷并不需要上升到刑法层面。从长远来讲,还是要完善民事法律制度,对劳资双方进行有效的约束。”(见2010年8月24日南方日报)

“解决劳资纠纷并不需要上升到刑法层面”,贺教授这一说法实在是站不住脚。首先,恶意欠薪这样的劳资纠纷现象之所以长期不能减缓,恰恰就是因为仅仅局限于民事层面的缘故。其次,按照贺教授的逻辑,法律对那些滥用奴工的黑窑主、黑矿主处以刑罚也是不应该的了。第三,西方各国,包括中国香港地区等,大都将恶意欠薪纳入刑法范围,何来“不需要”之说?第四,尤其令我不解的是,西方各国以及香港地区的法制经验,历来被贺卫方教授所推崇,为何在恶意欠薪入刑这一方面,贺教授就不唯西方马首是瞻了?

贺教授的另一反对理由是恶意欠薪入刑会“从外部刺激劳资对立”!这一理由更是让人匪夷所思。现实恰恰是由于恶意欠薪现象长期得不到遏制,才激化了劳资矛盾,甚至引发恶性事件或血案的。从王斌余、刘汉黄到刘双云,无数讨薪血案,都与无良老板拒不支薪却又得不到法律的惩处从而有恃无恐为所欲为以至于导致劳方孤注一掷有关。难道遍地王斌余、刘双云才不叫“劳资对立”吗?

与贺卫方教授相比,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反对恶意欠薪入刑的理由,更是别出心裁。2010年8月30日,何兵教授撰文《恶意欠薪罪很可能成为政法机关寻租的法律工具》称:

“恶意欠薪罪的核心在于‘恶意’的认定,而‘恶意’的认定具有很大的机动性。很难保证公安机关,不将正常的劳动合同纠纷,以欠薪罪立案。由于劳动合同纠纷大量存在,几乎每个企业都有可能发生这样的问题。其结果,本罪很有可能成为公安机关不当干涉经济纠纷,成为向企业寻租法律工具。”

我不是法律专家,不知道恶意欠薪罪是否主要是由公安机关而非法院来确定。不过即令如此,何兵教授的反对理由也无法令人信服。岂止恶意欠薪罪,抢劫罪、杀人罪、诈骗罪、强奸罪等等,也都有可能被公安机关的某些人利用来“不当干涉经济纠纷,成为向企业寻租法律工具”,但是,能够因为这一弊端或可能的存在就可以将相关的法律都废止吗?世间万物,有利必然也有弊,莫不如此,因噎废食可取吗?借口恶意欠薪入刑有可能被利用而拒绝之,无异于放纵无良老板继续作恶。

除了法学专家,主流媒体反对恶意欠薪入刑的调门也是很高的。

2012年1月14日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实行后的第一个春节来临之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新设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确保欠薪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此通知一出,反对声便响彻云霄。

1月19日,南方周末借盘点“2011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的机会来反对恶意欠薪入刑,称要“谨防‘猛药’副作用”,主张用民事办法来解决,“譬如让农民工组成维权组织”。

如前所述,只用民事办法解决无异于放纵血案频发。其次,在当前体制下,劳工组织权一时远水解不了近渴,把希望仅寄托于此,恐有既批评了政府赚取好名声、同时又阻止问题真正改善之嫌。另外,出台惩治欠薪罪犯的法律与给工人以罢工权和组织权,同样都有助于改善工薪阶层的状况,为什么不能两者并举呢?南方周末为何要扬此抑彼呢?

财新传媒与南方周末一样,也反对恶意欠薪入刑,不过相较于南方周末,以擅长“深度报道”著称的财新传媒显得更为有专业特点。1月18日“财新传媒”旗下的“财新网”在主页显要位置推出其记者蓝方的文章《打击欠薪 政府何为?》蓝记者在重复了与南方周末类似的理由的同时,还进行了一大通中国产业运作的分析,并得出结论:“现实,使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按月领取工资等规定变成一纸空文。”看来有了蓝记者的生花妙笔,以后无良老板欠起薪来就可以理直气壮了,因为这是“现实”的必然性使然,是无法抗拒的!

不少读者此时肯定会心生疑惑。在大多数读者眼中,像自由派的代表贺卫方、何兵等学者与南方周末、财新传媒等媒体,素以关注民生与公正闻名,他们常常对中国白领蓝领劳工阶层的遭到不公待遇做深恶痛绝状,并因此获得了巨大的社会声望。可是,当官方欲采取实际行动改善劳工阶层的现状时,他们却一反常态坚决反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答案在于:

一方面,自由派其实正是野蛮式或强盗式资本主义的鼓吹者,他们是无良老板的贴心人(还可参考拙文《宪政斗士的鳄鱼眼泪》);另一方面,在榨干吸尽后,自由派又企图忽悠

心怀不满却又认不清罪魁祸首的白领蓝领当他们的炮灰,去跟官方叫板,自己好火中取栗。于是乎,当官方欲“行仁政”时,自由派“麒麟皮下的马脚就露出来了”(鲁迅语)。

责任编辑:puren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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