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仰:点评“乌坎转机”研讨会之二

热点 2012-01-05 10:21        

(接前文)

西历2011年12月20日,广东省委工作组认定乌坎“群众的主要诉求是合理的”;21日,省工作组进驻乌坎村。22日,《人民日报》发表时评:《“乌坎转机”提示我们什么》,文章肯定了广东省工作组解决乌坎事件的努力。22日下午,“乌坎事件处理模式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27日,这一研讨会的发言内容在“胡耀邦史料信息网”上贴出,标题是《“乌坎转机”的时代意义和国家样本意义——北京专家学者高度评价“乌坎转机”》。根据本人的理解,摘录一部分,做一些点评。本人的点评文字为蓝色字体。

以下是研讨会发言:

胡德平:

我希望乌坎事件能推动社会建立以民主和法治为基础的体制。我希望今后当社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时,人们可以通过法治和谈判手段来解决。政府对乌坎村村民自己选的干部,村民自治组织都承认了,我觉得很有意义。希望这件事能够继续下去,有一个好的结果。因为广东改革开放较早,出现土地所有权问题也早一点。如果沿海地区这个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无疑将会对全国起示范作用,将会对全面改革产生积极影响。我认为问题解决好的可能性非常大,在70%以上。(新意不多,基本重复其他人的观点,但讲到“谈判”。如果事后谈判是一种模式,为何不考虑事先公平,避免不公平产生后不得不事后谈判呢?)

任剑涛(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

是欠发展还是发展中的问题?这两类问题,对国家发展到小康水平的价值是不一样的。不要用欠发展的矛盾来压制、掩盖发展中的矛盾。欠发展地区暴露的问题只有局部意义,不能够提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知和定位。只有在发展中暴露的问题,才是我们从全局意义上必须面对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只会出现在东南沿海发达省份。这些地区暴露的问题,才是中国的主流问题,也才是有国家价值的问题。(话锋似乎转到了另一个地方,“欠发展地区暴露的问题只有局部意义”,这是在说谁?反正有一点很明确,只有“东南沿海发达省份”才有“国家价值”。是否武断了?)不要以局部的伪问题,掩盖整个国家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比如说“黑打”就是伪问题。(这个说法是否很新鲜?)

这一次《人民日报》评论广东省委省政府解决乌坎事件时,用了一个原来我们不愿意用的词儿,即“利益博弈”。(我不太明白“我们”指什么。)此次,广东在中国现代发展最关键的时候,以承认社会、市场和党政权力博弈的合理性,稳妥地解决了乌坎事件。这是执政理念一个最重要的变化。这在社会管理观念上是一个重大的创新。(再次肯定和跟拍“社会管理的创新”。这里还有一个不易察觉的问题。共产党并不认为自己有特殊利益,因而“为人民服务”便有了必然性。将“党政权力”作为利益博弈的一方,等于认可“党政”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即便现实中有这种现象,改革创新的目的也应该是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如果借助所谓“利益博弈”而确认党政的特殊权利,岂不等于否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政最多是在自己的利益上与其他对象讨价还价?这种认定是危险的。“利益博弈”确实存在,但党政权力需要“超越利益”、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才能实现公平公正,才能和谐。否定“为人民服务”,认可党政的特殊利益,将党政利益集团化,应该是政治改革的对象,而不能认可这一现实。)

所谓个案处理的意思是什么?即不要把一个公众聚集的个案,惊怪地上升为所有敌对势力的瞬间聚集。于是以政权稳定和颠覆问题的敌对思维进行严厉处置。一个小小的乌坎村事件,如果我们限定在乌坎村范围内处理问题,怎么可能涉及到国家权力的稳定和颠覆问题?(不管怎么说,要求国家稳定、反对颠覆,是值得肯定的。此处与“韩三文”有微妙的联系。)

要把广东的新观念、新做法勇敢地来表达出来。广东每每处于改革开放的尴尬状态,不敢把自己为国家发展战略做出的探索,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来对待。因而往往处于一种战略的被动状态。(承认广东尴尬、被动,说明看到了问题的要害。)大家始终觉得,广东要寻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要探寻科学发展的道路、要探寻改革开放的前沿政策、要努力张(原文如此)崭新地配置社会经济资源、要寻求政府新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但在理论和实践上总是不那么理直气壮。于是种种探索就总处于被动状态。探索中必然出现的问题,就成为我们习惯的、未经改革的、文化大革命式的、斯大林主义式的社会主义,随时加以痛诋的对象。(这话的意思是说,广东拿不出办法,就会成为过去的、文革的、斯大林的等批判的对象。此话又在说谁?)

广东这一次扭转乌坎危机,就要勇敢指出,广东探索所出现的问题,是为国家发展探路而出现的问题,不是广东谋一省私利导致的问题;是为国家发展、进一步改革进行探索时出现的错失,而不是为广东一省独占鳌头引发的危机;是为国家发展的战略布局调整必然遭遇的困局探路,而不是为广东一省的力拔头筹冒险。因此,广东要有十足的勇气,阐释自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做出探索的观念价值、制度创新的重大意义。(意思是说,为全中国探索出路,也只有广东,不能是他人。广东的危机都是意义重大的。)其中出现的现代新观念,要把它上升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层次——国家尊重社会、国家尊重公民、承认利益博弈、以谈判解决纠纷。而不是以过去那种革命党的、简单的暴力手段,对付社会利益冲突。(“革命党的、简单的暴力手段”,这一描述是否是指前面所提到的“黑打”?对于打黑,当时广东媒体和北京的某些力主市场化的专家就将被打的对象认定为“企业家”。用“利益博弈”的概念来说,“党政”与社会上的企业家只能“谈判”啊,或者“法治”啊,怎么能用“过去那种革命的、简单的暴力手段”来“对付社会利益冲突”呢?所以打黑是“黑打”,是一个“伪问题”。)

建议把这次处理乌坎事件的具体细节、基本举措,和领导逐级递进地显身性介入,变成一套处理社会公众事件的举措和办法,从而形成一套程序。通过对乌坎事件处理的一种升华,把广东处理类似事件的具体举措,程序性地描述出来,使得以后处理类似事件,可以有一个程序上的依托。(各位专家高度赞赏的乌坎模式,只是指事后处理,法制化或程序化,都不是从源头上缓解利益冲突。这位专家是否认识到,认可“党政权力”的利益化,实际上就是在制造冲突?实际上就是没有力争消除利益冲突的源头?古人说,“上医治未病之病,中医治欲病之病,下医治已病之病”。这些专家在我看来,充其量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下医”。)

王长江(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电话采访):

在这个事情中,体现的是一种利益平等的观念。个人有利益,国家和政府也有利益,他们的关系怎么处理?从博弈的角度。博弈这个词儿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词儿。博弈嘛,首先就是相互承认对方的合法性,然后可以在一起讨价还价,前提就是平等。我觉得这样一种理念,在整个处理这件事情过程当中体现出来了。这是应该加以大力弘扬的。(王主任的观点实际上与前面发言的任教授有不少接近的地方,这一观点王主任较早以前就在其他地方说过。从哲学观点说,王主任是否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完全对立起来了?如果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是平等对立的,实际上便没有整体利益,平等的概念在这里也很容易产生误导。)

乌坎事件的发生,背后不难看出这种残缺民主的影子。所以,关键还是一个民主的问题。因此,我们在肯定广东的领导处理这件事情的方法的同时,还应指出,要防止这类事件的经常性爆发,最重要的还是要靠发展民主。……类似乌坎这样的事,大多数都是由小到大憋起来的。能不能多想一些防止民怨积累的办法?我觉得在这方面想办法还不够。相比之下,想的更多的是怎么控制,怎样压住。这样是很被动的。……我觉得,该是深入思考党群之间、政群之间的沟通渠道和平台怎么建立,怎样通过我们理念的转变和制度建设,使老百姓的诉求更容易表达这样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时候了。我们应该以这个事件的处理为契机,给各级政府更多的创新的自主性,让它们在和老百姓拉近距离、和老百姓和谐相处、争取双赢方面,多有一些自己的探索。(电话采访王主任,说的较有条理。王主任比前面几个说得好的地方在于,他提出要提前化解民怨。我觉得如果王主任以重庆来举例说明,可能更有说服力,但也可能被在场的专家以“欠发展地区”的问题只有局部意义,不能成为“国家样板”而打回去。)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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