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仰:关于幸福,我们知道什么?

金融 2012-10-17 14:14        

关于幸福,古往今来、古今中外有无数种解释。关于幸福的这种众说纷纭的状态,既说明了人们对于幸福的关注,又说明了人们对于幸福的争议。人们渴望幸福,希望获得幸福,祝愿幸福永远留在身边。但是,因为对于幸福千差万别的理解,究竟如何才算幸福,人们很难有一个共同的答案。不同地区的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不同自然条件下的人,对于幸福的理解或幸福的内涵都有自己的认定。哲学家、道德家、宗教家、社会学家们皓首穷经的努力目标之一,就是给予人们一个关于幸福的解释。然而,即使是这些思想家之间,矛盾和争议也总是存在,何况普通人?

世界上没有关于幸福的同一认定。事实上,古代世界各地的人们都有对于幸福的各自解释,例如中国人的“知足常乐”。然而,当西方文明以势不可挡的姿态席卷全球的时候,类似“知足常乐”这样的幸福原则,似乎已失去了普遍意义。追求更大的成功,追求实现人生梦想,已经替代了人们以往的生存方式。此外,西方文明又基于一种科学的、统一的理论方式,使得幸福这样的概念,也变得有统一的必要。然而,西方文明始终无法做到这一点,它徘徊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人类历史上各种关于幸福的解读之间,不知道是应该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还是改变人类历史上其他关于幸福的认知,由此,造成当今世界无数生活在现代化环境中的人们对于幸福产生迷惑,从而感觉不到幸福,不知道幸福究竟为何物。

我只把幸福当成一个很简单的原则:欲望的满足,就是幸福。这种欲望可以是最基本的生理欲望,例如饿的时候、渴的时候,有食物、有饮料,就是一种幸福。对于异性的向往也是生理欲望的一个最主要的领域,除此之外,对于生的渴望,希望摆脱死亡的宿命,也是人类最基础的生理欲望。欲望也可以再高一点层次,食物、饮料不匮乏的时候,对于食物、饮料品质的讲究,构成了另一个境界的幸福。除了生理欲望之外,精神欲望的满足,同样也是幸福的体现。例如,人们对于父母、孩子的感情,对于艺术的追求等等。每一种欲望的满足,都会给人们带来不同的幸福感。这个解释虽然简单,然而,它带来的问题却不简单。

它的问题在于:一个人究竟有多少欲望?一个人应该有多少欲望?一个人的欲望必须全部得到满足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可以看到古代社会和现代西方文明的一个重要区别。几乎全世界所有的古代文明,都不约而同地强调这样一个观点:欲望应该得到控制。然而,在观念和具体实践中,它又表现出很大的不同。古代常见的一种方式是,克制欲望,将欲望减低到最小的程度。它其实是对于幸福的一个反向理解:如果欲望很少,如果欲望很容易满足,那么幸福感就很容易来到。典型代表就是宗教。例如,西方古代的基督教,就强烈要求人们克制欲望,克制的范围包括对财富的欲望,也包括对异性的欲望,还包括对于现实社会一切事物的欲望。基督教视富人为罪恶,强制实行一夫一妻制,要求人们在现世中受苦,等到死后上了天堂才尽情享受幸福。

西方文明在推翻基督教统治后,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欲望不应该克制,满足所有的欲望就是幸福。而且,由于人的欲望层次,最容易被感受的,是人们物质层面的欲望,因此,西方文明自文艺复兴以后500多年来,基本上将满足欲望的幸福感建立在物质欲望的领域。以满足欲望来获得幸福感,道理说起来简单,但在实践中,却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如果欲望太容易被满足,幸福感便索然无味,除非更多、更频繁地满足。举个例子来说,喝牛奶不容易的时候,有牛奶喝就不错了。当牛奶铺天盖地,喝牛奶的满足感已经很弱,于是,有人认为,用牛奶洗澡更容易获得幸福感。如果欲望很不容易满足,追求欲望满足的动力则很容易变成不满和破坏力。例如,在媒体和舆论的宣传影响下,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应该享受像美国人一样的生活,有车、有房、到世界各地旅游。事实上,要让地球上每个人都满足这样的欲望,是非常困难的,于是,欲望目标已被激发的人们,当看不到欲望满足的希望时,就容易产生愤怒。

欲望与幸福的关系,还有一个独特的现象。我们在很多美国电影里经常能看到一类英雄,他们本领高强,勇敢地同恶势力斗争。恶势力往往斗不过他,但是,英雄常常受制于恶势力,使得他因为有所顾忌而不能向恶势力做最坚决的斗争。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英雄受制于恶势力,最常出现的情节就是英雄的父母被劫持或威胁,或者是英雄的孩子、女朋友,或者是其他普通人。换句话说,英雄因为有了某种无法消除的欲望,而产生了致命的弱点,结果被恶势力抓住,成为控制英雄的手段。这样的情节说明了一件事情:如果一个人的欲望被别人控制,他就很容易成为被别人操纵的棋子。从这个角度说,孙悟空的厉害在于,它没有任何欲望,没有任何可以被他人操纵的弱点,它连死亡都不存在,连求生的欲望都不需要。这应了中国的一句话,“无欲则刚”。我们这里不讨论英雄,只讨论英雄面对的这种状况对普通人的影响。

普通人在这个社会中产生的很多欲望,其实不是主动产生的,而是被刺激之后,被动产生的。而满足这些欲望,也不是个人能力能够实现的。于是,现代社会的普通人,为了自己满足欲望的幸福感,不得不求助于他人,例如,个人希望能够获得银行贷款,以便提前住上房子。然而,由于这样一个欲望的存在,个人往往就被银行控制,像好莱坞电影里的英雄那样,因为一个致命弱点而失去了自由。可怕的是,现代人被激发的欲望远不止住房子这一项,简直可以说多如牛毛。比方说,媒体上到处都是袒胸露乳、花枝招展的俊男美女,使得每个人很快就对身边的丈夫或妻子感到厌倦,追逐异性(行动追逐或头脑追逐)变成生活的常态。在诸如此类的欲望之下,现代人往往成为操控这些欲望机构的奴隶,如赛狗场上的赛狗,前头永远有一个逮不到的兔子,死命地狂奔,幸福只是得不到的诱饵,焦虑常常因此而生。

反过来,我们可以看看中国的传统。中国的传统之一叫做中庸,在欲望和幸福的关系上,中国人很好地体现了这种中庸。中国传统没有像西方宗教那样严厉要求人们克制欲望,也没有像现代西方文明一样,鼓励人们满足一切欲望。中国古代也有宗教,例如佛教,在中国古代社会,佛教塑造了将欲望降低到最小程度的典型榜样。出家人戒断一切尘世欲望,连生理欲望都降到最低,吃最简单的食物,睡最简单的床,把欲望满足停留在维持生命必要的最低水平,而将他们的幸福更多地寄托在精神欲望的满足上。然而,中国的高明在于,没有要求每个人都像出家人一样做,出家人只是一个出世的榜样,中国人很早就实行了政教分离的原则,使得宗教断绝一切欲望的做法,对于大多数人只产生间接影响,而没有像欧洲宗教那样,强迫每个人接受宗教原则。连佛教这么仁慈的宗教都会成为西藏过去农奴制的维护者,这就让我们看到,中国人从来坚持的政教分离原则,为何会成为现代社会的首要原则之一。

此外,中国的中庸还体现在对每个人欲望的克制上。中国传统很少制定强制性的标准,不可以这样,不可以那样。而是主张一种将心比心的原则,你不希望别人这样对你,那你首先不要这样对待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这个原则的另一种表述。这个原则的前提是,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看成是相对平等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在每个人的欲望之上,放置了一个更高的道德原则:满足自己的欲望,以不伤害他人为前提。这里的“他人”首先是父母等亲人,其次是生活中的朋友、熟人,再其次是社会上的其他人。我们不能说这个办法百分之百有效,于是,中国传统还会借助法律。然而,在这样的系统中,法律处于比较靠后的位置。只有在道德失灵的情况下,法律才发生作用,因为,对于社会来说,道德的成本相对较低,法律的成本较高。反观现代西方社会,往往只用法律做出大量的规定,不允许这样,不允许那样;只可以这样,只可以那样。等到法律不管用的时候,现代人才会问:道德在哪里?所以,现代西方文明管理社会的方式,某种程度上就像是秦始皇的管理方式,以法律设置了无数的红线,但是,由于缺乏道德,触犯法律红线的人比比皆是。

中国人的中庸还体现在物质欲望满足与精神欲望满足并重的方式上。用最简单的话来描述,物质欲望满足具有排他性,这块肉我吃了,别人就吃不到了。而精神欲望的满足没有这种排他性,这首诗我读了喜欢,别人读了也可以同样喜欢。然而,中国人并没有像欧洲宗教那样,只要求人们沉浸在以上帝为中心的精神世界里,而是在一种以人文为中心的精神世界里,同样不排斥物质欲望的存在。中国古人比现代西方人高明的地方在于,中国古人认为,精神欲望的幸福感,比物质欲望满足的幸福感地位要更高。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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