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为:反腐败要靠西方民主制度吗?

热点 2012-12-24 07:55        

 

“透明国际”的腐败指数给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腐败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高度相关,甚至可以说经济发展水平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的腐败程度。为什么?因为真正的经济发展和真正的现代化,一定会产生对法治环境的强大内需,而法治是对付腐败最好的办法。

中国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整个社会呼唤更为公正的竞争环境,从中长期来看,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会产生对法制的强大内需,并最终导致腐败程度下降。换言之,中国的腐败走势有可能是这样的:“低腐败” → “中腐败”(现在这个阶段)→ “低腐败”。从国际比较来看,今天发达国家在自己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也都经历过“中腐败”的情况,以英国为例,工业革命开始的18世纪,英国国会议员的位子可以花钱买到。当时在印度代表英国政府利益的“东印度公司”,其管理人员非常腐败,被英国人称为“人类的渣滓”。但这些国家几乎都在工业化、现代化的强大内需驱动下,通过法治社会和反腐机制的建设,避免了非洲那种瘫痪型的“高腐败”,转向了“低腐败”。在华人社会中,香港经历的也就是这么一个过程。而对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因而没有产生对法制社会的强大内需,最后腐败愈演愈烈,其大概走势是这样的:“中腐败”→ “高腐败” →“更高腐败”。

中国的反腐斗争现在正处在一个关键时刻:如果向下沉沦的话,可能会由“中腐败”发展成为“高腐败”。但如果能够适应现代化的需求,抓紧法治和反腐机制的建设,我们有可能逐步减少腐败,达到“低腐败”,而这个过程的最根本的动力就是中国市场经济和整个现代化事业所产生的对依法治国、抑制腐败的强大内需。只要中国建设现代化建设是动真格的,那么对法治和反腐的需求也就会是实实在在的,只要这个趋势继续下去,中国的腐败现象有可能逐步减少。现在低腐败国家就是这样走过来的,香港也是这样走过来的,中国内地也可能这样一路走来。

中国和“高腐败”国家的另外一个差别是中国毕竟经历过低腐败的阶段,有遏制腐败的巨大的文化传统资源,包括儒家的传统文化和共产党的教育,包括一批像周恩来这样的清廉魅力型领袖人物的影响。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这两种条件都没有,而活着的人记忆中的所有政治人物都是腐败的,经济落后又产生不了对法治的强大内需,所以腐败愈演愈烈,最终不可收拾。

不少人说,要解决腐败问题,就要靠西方的民主制度。但在欠发达国家实行西方民主制度而成功遏制腐败的案例不多:“民主”的印度、菲律宾、乌克兰、俄罗斯腐败都比中国严重,更不要说很多非洲的所谓“民主国家”了。2007年4月,我曾当面请教“透明国际”的总裁彼得•艾根(Peter Eigan)教授,怎么解释这个发展中的民主国家反而更腐败的现象?他说,民主化,腐败也民主化了。还给我举了个例子:过去智利是专制,秘鲁是民主,但秘鲁的腐败远远高于智利。

我自己的看法是:在一个文盲和贫困人口比例很大的国度里,西方式民主制度很容易被腐败分子利用,从而变成了保护他们贪腐的合法外衣。腐败官员可以通过贿选等手段当选,使自己的腐败行为得到合法保护。印度、菲律宾以及非洲的许多国家就属于这种情况。我曾问过我的印度研究生,为什么印度的扫盲进展这么慢?他说扫盲是地方政府负责的,当地的老百姓越是文盲,越是无知,对政客就越有利。这个解释可能有点偏激了,但也道出了一部分真理。印度还有经济水平低,公务员工资低,政府的繁文缛节过多, 官员的权力过大等问题,这给腐败寻租行为创造了很多的机会。

俄罗斯和乌克兰是另外一种情况:他们推行了西方式民主化,但却导致了政治参与爆炸和政府失控与瘫痪,结果腐败行为就爆炸性地激增,一发而不可收。到政治局势稳定下来时,腐败已由量变转成了质变,连基层的海关、警察队伍都烂掉了。以俄罗斯为例,几乎所有在俄罗斯的中国商人和很多外国游客都碰到过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对外国人敲诈勒索的事件。乌克兰警察情况也类似。

在反腐问题上,中国处在一个关口,看中国能不能闯过去。闯不过去,中国就永远是个发展中国家。英国工业革命,法国工业革命,日本明治维新,都经历过腐败显著上升阶段。但最终现代化进程中对法制和反腐的强大内需,加上体制创新和机制建设等,实现了腐败下降。亚洲“四小龙”中的台湾和韩国后来采用了西方民主模式,但20来年过去了,腐败问题似乎有增无减,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法国作家雨果在他生前的最后一部小说《九三年》中塑造过一个人物叫戈万,这个人物说过一句名言:对罪恶的毒瘤要开刀,但主刀的外科大夫必须格外的冷静,而不是激烈。我们在认识和处理腐败问题时也要采取这种态度,不能只是停留在强烈的道德谴责,而是要通过扎扎实实的机制建设和法治建设来逐步遏制和减少腐败。

在亚洲,反腐工作做得最好的是香港和新加坡,他们没有采用西方式民主制度,而是通过法治建设和精英政治,建立了令腐败分子望而生畏的一套独立的反腐机制,如香港廉政公署、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等,最终成为反腐事业的佼佼者。我们应该在继续铁腕打击腐败的同时,进行制度创新,借鉴新加坡和香港的反腐经验和实践,先进行一些试点,然后在全国铺开,争取在一段不太长的时间内,使中国由现在的“中腐败”转入“低腐败”。

责任编辑:godstear4u
来源: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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