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鲁郑:王立军事件能否代表中国?

热点 2012-09-24 07:08        

昔日闻名全国的打黑英雄,正义和平安的象征王立军在进入美国成都领事馆之后九个月,终于开庭审判。

根据新华社发布长达六千余字的案情始末,王立军的犯罪事实可谓惊心: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特别是他向当时的重庆主要领导汇报薄谷开来案情时,竟然被怒骂和打耳光!最终导致他出走美领馆,从而拉开了近二十年来少有的涉及执政党高层大案的帷幕。

王立军事件确实引发全社会的反思。一向被认为左派的《环球时报》也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若王立军不叛逃,似乎一时无力量捅破这故事。王立军被抓前像是法力无边,他似乎想立案就立案,想撤案就撤案,想非法监视谁就监视谁,对在押的嫌疑人只要收了房子收了钱,想放谁就放谁。谁给了公安局长这样的权力?王立军这样滥用职权究竟是极端个案,还是他拥有代表性?”

考虑到《环球时报》是中共党报《人民日报》所主办,这个反思和疑问应可视为中共自己对此问题的立场。其反思的深度和对问题的重视堪称前所未有。中国六十多年的历史也已经证明了,中国不怕出事,怕的是没有反思,没有改变。事实上,每次事件都成为中国进步的阶梯。没有文革的惨痛教训,就没有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功。没有孙志刚冤死在最开放、自由的广东,就没有废除收容遣送法。没有源于广东的非典危机,也就没有信息透明和高官问责制的深入。就是两岸,没有民进党的上台,也就没有对台政策的调整和国共重新联手。

所以这一次,发生在十八大之前由王立军进入美国领馆引发的重大事件,也必将成为中国向前演变的推动力。无论是在权力的制衡\官员的监督还是司法改革,都会有中国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模式和突破。

不过中国这种反思能力并不是每个国家可以具有的。比如美国,到今天也没有记住“九一一”发生的根源,还在一而再的挑衅:美国牧师烧毁《古兰经》、驻阿富汗大使馆焚烧《古兰经》,现在更在阿拉伯革命之后拍出污损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的电影,从而引发全球:从中东到亚洲再到非洲以及欧洲的全球性抗议。偏偏这个时候,法国的《查理周报》竟然刊登污辱穆斯林的一系列漫画,其中多幅居然是裸体!最超出底线的一幅是穆罕默德赤身裸体(包括第三点)跪爬在地上,肛门处放着一颗星,题目则是:穆罕默德,一个新星的诞生。如此赤裸裸的羞辱和煽动仇恨,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法国社会却认为这是新闻自由。非常值的一提的是,当穆斯林民众准备享受民主社会的权力,通过民主社会所谓的表达渠道要进行游行示威时,巴黎警方拒绝了他们的申请!而且民意调查显示71%的法国民众支持剥夺穆斯林的这项民主权力!什么是多数的暴政?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其次,这一次事件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也和互联网时代有关。互联网信息瞬间传播和共享的特点,也使得执政党日益走向开放和透明。当然我们也可以这样讲,没有互联网的存在,中国这一次也可能会内部处理----毕竟事件相关人美国是完全的对外界封锁消息,无论美国的记者、反对党以及国会议员如何的逼问。但一个政治力量只要能够顺应时代发展,就值的肯定。这里我们不妨想想,二战后,反殖民主义、种族平等成为时代浪潮。然而西方却全力对抗----甚至频频使用武力。法国先败于越南,再与英国共同败于埃及、再败于阿尔及利亚,1977年法国最后一块非洲殖民地吉布提才获得独立。英国在非洲的最后一个殖民地津巴布韦直到1980年才获得独立,其在亚洲的最后一块殖民地香港1997年才交还给中国----而且是在中国强硬坚持甚至威胁之下。美国则搞种族隔离一直持续到上世纪六十年代,南非的种族歧视则在英国的支持下持续到上世纪九十年代。

然而,尽管中国政府如此深刻反思,如此处理涉案人员,但仍然引发海内外自由派的口诛笔伐和全面否定,而且把根源归为中国的现行制度。只是假如一个高层官员出问题,就可以证明这个制度要否定,哪么西方发生全局性的经济危机,是不是更要否定?更何况,自由派心目中的榜样西方各国以及新兴民主地区韩国、台湾,出问题的高层官员甚至最高领导人可曾穷尽?

法国前财政部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卡恩,一向生活糜烂,四处参加色情派对,曾一夜和六名妓女同眠(他面对媒体坦承:“我记得总共有六名女孩与我一起过夜,但这对我来说不算多。多数与我发生关系的女性都是20岁左右”)。而且更屡有强奸行为,但都一直得到保护而逍遥法外(想想阿桑奇的命运)。甚至2007年他在巴黎非法嫖娼被警方捉个现行,时任内政部长的萨科奇不仅放他一马,而且还提名他担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最后他竟然胆大包天跑到美国强奸,才东窗事发,过去的受害人也才敢于起来伸冤。

不过,谁都知道这起强奸案并不简单。大多数法国人认为是阴谋。卡恩做为民意支持率最高的候选人(真想不明白这样的人也竟然会得到如此之多的支持),显然是被他的政治对手利用其弱点而设计的圈套。后来,卡恩也终于公开宣称这是一起阴谋。西方在炒做王立军事件时,向来把此事件当做中国政治黑暗的明证。可是这起事件再如何,也不过是涉及的政治人物自己内部的问题(亲属和亲信),而不是竞争者设下的圈套。可是法国为了搞掉自己的竞争对手,不惜令自己的国家大丢其脸。请问,究竟哪一个国家的政治黑暗和阴毒?

不过,千万不要以为卡恩只是个案。2004年,发生的清泉案更是将法国政界、商界精英一网打尽。2004年,负责调查法国售台武器案的预审法官收到匿名信,信中提供了一份在卢森堡“清泉”金融公司开设账户的法国政商界人士名单,指控他们在军售案中收取贿赂并通过“清泉”公司洗钱,名单中包括时任财政部长的萨科齐。时任法国外交部长的德维尔潘下令进行调查。不料法国司法部门2005年底认定账户名单为伪造。2006年6月,德维尔潘之友、欧洲航空防务和航天公司前副总裁让-路易·热尔戈兰承认自己是匿名信作者。调查人员后又挖出情报部门高官菲利普斯·龙多将军,后者承认时任内政部长德维尔潘曾向自己出示账户名单,要求展开秘密调查。真相大白后,司法部门认定德维尔潘涉案,2008年以“诽谤同谋”罪名对他提起诉讼。于是法国政坛出现了总统(2008年萨科奇任总统)控告总理(德维尔潘2005年任总理)的一幕。这场闹剧其实很简单,德维尔潘与萨科齐两人均为执政党“人民运动联盟”成员,为争夺党内总统候选人提名,而相互争斗,势成水火,搞掉对手,就能代表本党出来竞选。我们不妨想想,本党之间尚且如此,更何况对待卡恩这样的反对党。耐人寻味的是,德维尔潘后来被控无罪,其他三人则被判有罪。于是其中一人公开表示,这种宣判是“双重司法标准”的表现,为什么同一案子两种结果,难道人微言轻,就该获罪?更耐人寻味的是,法庭宣判后的第二天,巴黎检察院的检察官一早就对媒体宣布,要就宣判结果提出上诉。谁都清楚,巴黎检察官是由司法部任命的,而司法部又听命于总统。因此,很难令人相信这位检察官可以在不征求“上峰”意见的情况下独立做出上诉决定。更何况总统府已表示不对宣判结果提出上诉,法国司法真的可以独立到如此地步吗?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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