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益民:远东能源博弈的日本魅影

金融 2013-05-20 08:56        

也许是因为独有的民族情绪,中日两国在争取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上,永远是一场零和博弈。从萨哈林项目的天然气开发权,到远东石油管道的走向问题,日本始终将中国视为最大的竞争对手,只要中国稍有动静,日本便如坐针毡,并酝酿一些对立活动。

从2003年的中俄“安大线”和日俄“安纳线”之争到“萨哈林-1号”项目的豪抢,日本对于能源的觊觎以及和中国的对垒旷日持久。如今,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油气项目中,可以清晰的看到三井物产、三菱商事等综合商社为首的日本财团的魅影,他们通过破坏、蚕食的伎俩搅乱了整个远东能源市场。

破坏中石油的订单

2006年10月17日,运载着来自萨哈林-1项目的10万吨石油的“ViktorTitov”号油轮,驶离俄罗斯远东的德卡斯特里油港,发往日本。此前不久,埃克森美孚公司总裁对外正式宣布,在“萨哈林-1”号石油天然气开发项目框架内,在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德卡斯特里镇修建输油码头的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已于10月4日正式开始出口石油。

俄罗斯“萨哈林-1号”项目则是俄最大的外商投资项目之一,由来自美国、日本、印度和俄罗斯的4家公司共同参与实施,总投资超过120亿美元,包括柴沃、奥多普图和阿尔库通达吉3个油气田,总石油储量约为3.07亿吨,总天然气储量约为4850亿立方米。该项目于2006年10月1日开始投产,每天原油开采量达6300吨、天然气开采量达170万立方米。

2006年10月24日,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证实,其牵头的俄罗斯萨哈林-1号项目,已与中国石油集团总公司(中石油)签订了《关于从位于俄罗斯近海“萨哈林1号”项目向中国东北地区提供天然气的购销天然气框架协议》。不过,该协议只是框架协议,双方希望根据协议进一步谈判,签署正式的购销协议。只有正式协议签署后,该项目才能真正实现向东北供应天然气。

该项目当初曾计划修建从萨哈林到日本的全长约1500公里的管线,将产出的天然气销售给日本电力公司和日本煤气公司,日本政府希望将该项目所生产的600万吨天然气以液体形式通过轮船运送到日本。但是,通往日本的管线工程却因安全性、环境问题以及渔业谈判等因素迟迟没有进展。就在双方争议的同时,中石油却开始和埃克森美孚接触。

日本对于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与中国达成的初期协议感到了不快。2007年初,日本《每日新闻》引用日本经济产业省一位官员的话讲,日本经济产业省与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的执行官在1月进行了会面。日本政府希望这家美国能源巨头重新考虑对华的出口计划,要求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调整萨哈林-1号项目的产品销售计划,以满足日本对液化天然气(LNG)的需求。

因为日本是该项目的最大股东之一,俄罗斯不得不对萨哈林-1号的天然气销售计划进行重新考虑。资料显示,萨哈林-1号油气项目联合集团成立于1996年,其中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持30%股份,日本萨哈林石油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持30%股份,俄罗斯石油公司(Rosneft)旗下的两家公司分别持有8.5%和11.5%股份,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持有20%股份。

2007年6月19日,面对中国在撒哈林1号油气供应上的要求,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简称“俄气”)董事会副主席阿纳年科夫在远东和外贝加尔社会经济发展国家委员会主席团会议上称,俄远东地区每年的天然气需求量已达150亿立方米,因此俄远东地区“萨哈林-1”号油气项目开采的天然气只会供应俄罗斯国内,而不会出口中国,至少在“萨哈林-3”号项目投产前是这样。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阻止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向中国出口天然气,其实是想以较低价格从埃克森-美孚手中买下天然气,然后再由自己把其中一部分出口中国。同时,因为日本拥有中石油和埃克森美孚公司所不具备的天然气液化技术。俄罗斯天然气公司总裁阿列克谢·米则一再表示“希望通过吸引日本的投资和技术来发展本国的天然气精炼工业及机器制造业。”

同年11月22日,时任俄罗斯第一副总理的梅德韦杰夫指出,俄罗斯在实现东西伯利亚和远东的全面天然气化之前,不会出口"萨哈林-1号"项目的天然气。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俄罗斯的这一态度顿时令中石油与美国埃克森-美孚公司于2006年10月签订的关于将“萨哈林-1”号开发商所产天然气对华出口的框架协议陷入尴尬境地。

日本缘定“第二把交椅”

日本凭借其作为萨哈林-1项目股东的身份搅乱了中石油进口该项目天然气的计划,然而石油储量6亿吨、天然气储量7000亿立方米的萨哈林-2项目,才是日本真正的目标。为此,日本最大的综合商社三菱商事和三井物产齐聚萨哈林-2项目,并引入日本国内银行大量的投资,为财团相关制造业企业赢得众多的工程建设合同,从而使得该项目成为萨哈林岛6个项目中最成功的一个。

事实上,早在1991年2月,三井物产便联合美国马拉松石油公司和美国麦克德莫特公司成立了MMM财团,并在第二年1月份中标萨哈林海上油气田项目。随后,荷兰皇家壳牌和三菱商事也加入了该集团。1994年4月,这5家公司签署股东协议成立了萨哈林能源投资公司,与俄罗斯联邦签署开发PA和伦斯考耶(Lunskoye)油气田的产品分成协议。经过股权的变迁,到2000年以后,萨哈林能源投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变为壳牌持有55%、日本三井物产持有25%、三菱钻石天然气公司持有20%。

当萨哈林-2项目联合公司内部股权调整完后,日本财团便展开了实质性的活动。1997年12月,日本国际协力银行、欧洲复兴发展银行以及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与萨哈林能源投资公司签署协议,将分别为其提供1.16亿美元的项目融资。随后在1998年,壳牌开始着手萨哈林-2项目第一阶段的建设,主要包括在PA和伦斯考耶油气田装载海上平台。

这些勘探平台产出的石油和天然气通过管道运输到陆地,然后通过自北向南贯穿萨哈林岛、长800公里的陆上油气管道运输到萨哈林岛南部滨海港湾普里戈罗德诺耶进行加工出口。而此时三井和三菱再次看到了商机,2003年5月15日,三菱财团的千代田化工建设株式会社和三井财团的东洋工程株式会社宣布,从萨哈林能源投资公司获得了萨哈林2项目位于普里戈罗德诺耶的液化天然气(LNG)工厂的EPCM(设计、采购、建设、管理)合同。投入如此巨大的精力,日本自然有其意图,那便是萨哈林-2号项目丰富的油气资源。

抛给日本的绣球

与此同时,正值中俄能源合作因价格纠纷而产生裂隙之际,日本武士刀再露锋芒,意欲扩大其在俄罗斯远东地区的能源布局。

2011年5月26日,俄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发言人赫里托夫表示,由于中国石油公司坚持要求修改与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和俄罗斯石油公司的合同,更改价格,而且中方金触机构单方面减少了货款的支付额,迫使俄方加快了与日本同行进行同一议题能源合作的谈判。

赫里托夫表示,由于这些客观条件,俄方决定在当天与日本自然资源与能源厅签署能源合作备忘录,俄罗斯石油公司将与日本就成立合资公司(俄罗斯石油公司持股51%)进行谈判,在东西伯利亚11个油气田进行地质勘探工作,并开发位于鄂霍次克海大陆架的马加丹1号、2号和3号区块。俄方估算,这些油气田的可采储量为20亿吨石油和1.5万亿立方米天然气。

当月底俄罗斯石油公司同日本经济产业省达成协议,成立联合工作组考察马加丹1、2、3号区块和鄂霍次克海大陆架,以及东西伯利亚11个油气田的资源概况。日本公司同意承担所有风险,勘探的所有开支也由日本方面承担。双方还商定将建立合资炼油厂和石化企业。日本《日经新闻》报道称,多家日本公司组成的财团可能获得合资企业49%的股份,日本国际石油开发帝石株式会社和日本石油天然气金属矿物资源机构可能参与其中。事实上,在中俄石油管道还未开通、双方也未出现价格纠纷之前,俄方更倾向于同中国合作。2010年11月25日,俄罗斯副总理、俄罗斯石油公司董事会主席伊戈尔·谢钦表示,准备联合中石油开发马加丹地区鄂霍次海大陆架项目和东西伯利亚的一些中小型油田,双方决定在俄罗斯市场上通过合资的“东方能源公司”行动。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俄罗斯石油公司拥有该公司51%的股份,中石油拥有49%。

然而,自2011年1月中俄石油管道贯通以来中俄之间的石油定价纠纷使得俄罗斯将绣球抛向了日本。2011年6月7日,俄罗斯《生意人报》报道称,俄罗斯石油公司已经决定邀请日本公司参与开发马加丹大陆架和东西伯利亚的油田,而促使俄罗斯石油公司做出这一决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俄罗斯与中国在输油费用问题上曾出现争执,虽然中国最终同意支付原油在俄罗斯境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但是俄罗斯石油公司希望通过邀请日本公司参与远东和东西伯利亚油气资源开发以此向中国施加压力。

俄罗斯石油公司已经递交了获得马加丹1、2、3号区块和附近海域其他两个区块的开采申请。俄罗斯石油公司总裁爱德华·胡代纳托夫表示,希望在今年获得许可证。5月底,马加丹州州长尼古拉·杜多夫曾表示,根据初步数据,马加丹区块的许可证办理工作将在9月1日前完成。

俄罗斯东西伯利亚油田管理局局长鲁特别尔科也强调,之前,俄罗斯石油公司曾建议同中石油在合资的东方能源公司框架内联合开发马加丹专案,但是,双方的合作出现了不应有的市场运作“红灯”。鲁特别尔科说,“我总有这样的感觉,俄中方面总有一些说不出道不明并导致双方难以理解。”

日本企业大军已经打响进军俄鄂霍次克海大陆架之战,日本富士财团的综合商社丸红商事也已开始设计自己在该地区的布局。2011年8月4日,俄罗斯马加丹州政府发表声明称,日本丸红商事正在与俄罗斯石油公司洽谈参与鄂霍次克海大陆架油气资源的开发。丸红欧洲战略规划部门负责人说“由于地理位置的接近,日本购买这一地区油气资源将很有前景”。可以想见,不久的将来,除丸红外,还会有更多的日本财团企业来到俄远东鄂霍次克海大陆架探取资源。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环球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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