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和《大轰炸》battle起来了!到底谁有理?

随谈 2018-07-07 20:19        

​​        最近三天,崔永元连发三条微博,直斥《大轰炸》是“大欺诈”,不仅晒出投资方合同,还曝光了不少演员片酬,并表示此片的账面投资经费不少于15亿。

       崔永元每发一条微博,“电影大轰炸官微”都迅速做出回应。不仅亮出更完整的合同,还从合同乙方处拿到最新授权和声明,进一步公开了整部戏的投资局。

       崔永元曝光天价合同一事已经发酵了近一个月,吃瓜群众都要问这出连续剧何时才大结局。其实7月初双方再次公布的这些合同,看似复杂,却没有太多新料。

       作为课代表,简单给大家梳理一下这一轮battle的主要内容,先画个重点。

1.    甲方合禾影视提前回购了乙方上影南国的投资份额,并且提前支付收益,并不是违规操作,反而是基于对影片信心十足,而进行的一种“保底发行”式的手段。

2.    崔永元公布《大轰炸》账面投资不低于15亿,但是导演负责的摄影组层面的成本大是1.5亿,这部分成本并不涵盖演员片酬,与崔永元的说法并不矛盾。

3.    虽然《大轰炸》资方背后的快鹿集团涉嫌金融诈骗,但如今电影定档上映,并非伤害债权人,相关票房收益将汇入有关部门的指定账户,依法分配给债权人。

一、《大轰炸》真的是“大欺诈”吗?

       根据《大轰炸》导演萧锋的公开采访,《大轰炸》最初的投资方是三家:中影、原画影业和上影。后来,萧锋的好朋友江海洋导演为了使影片有更多的投资,引入了最大的投资方合禾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萧锋还透露,最初约定的总投资额是8000万。

       萧锋的这些说法在崔永元和“电影大轰炸官微”晒出的合同中得到了印证——

       7月3日,崔永元晒出了一份2015年3月1日,四家投资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书,证明最初的投资方确实是合禾、中影、原画、上影四家。


       合同规定,合禾影视享有该片在中国大陆及海外全部发行收益,无论本片盈亏,其他三家投资方都能按照其投资总额,享有15%的固定回报。也就是说,四方早已约定合禾拥有此片的发行权和收益。

       7月2日,崔永元还在微博晒出了一份基于2015年3月1日投资协议的“补充协议”,随后,“电影大轰炸官微”也发布了这份协议,并且附上了上影的最新说明。


       这几份文件也让《大轰炸》最初的投资局更加清晰。

       首先,一开始的投资总额的确为8000万,其中上影份额最少,占10%,也就是上影投资了800万。

       其次,因为合禾和上影在最初的投资协议外,又签订了补充协议,所以局面有了新变化:合禾向上影支付了800万的最初投资额,又多付了120万(800万*15%)的预计利润,也就是说,在《大轰炸》上映之前,合禾就以920万回购了原属上影的投资份额。在回购之后,上影将无法从发行净收益中获得任何收益。

       崔永元认为,这种做法是“大欺诈”。他的理由是,影片没拍,上影就从合禾处拿到了收益款;中影、原画、上影都能拿到15%的固定回报,影片的投资风险全部在合禾身上。

       事实上,崔永元公布的这种投资模式看似是“骚操作”,其实是业内早已存在的保底发行。

       所谓保底发行,是说发行方看好影片前景,就会进行早期的市场预估,与制片方商量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如果实际票房没有达到这个保底票房数字,发行方还是要按约定的价格付钱给制片方,但如果票房超出保底数字,那就会对发行方更有利。

       在《大轰炸》这个案例中,合禾提前拿下发行收益权,既是制片方也是发行方,15%的比例就是合禾与其他三家商定的保底收益。

       按照现行票房分成规定,扣除5%的专项基金、3.3%的营业税后,43%的票房收益归投资方。倒推来算,上影若想分得800万票房收益,保证不亏不赚,则需要《大轰炸》票房超过2.029亿。如果还想获得120万的额外回报,则需要票房达到2.33亿。

       对于上影而言,接受了合禾的920万买断款,也就化解了票房必须超过2亿的投资压力,提前收到回款。而对于合禾,因为对本片信心很大,认为超过2亿没有问题,提前回收投资份额,以确保票房过两亿后全部发行收益归自己,也是一种正常的投资选择。

 

二、  究竟是1.5亿还是不少于15亿?

        7月4日,崔永元又发布了一条新微博,质疑《大轰炸》的投资额问题:“你们号称穷嗖嗖的花了1.5亿拍电影,你们自己信吗?在快鹿账上,为此片付出的经费不少于15亿人民币”。


       崔永元还通过截图公布了部分演员的片酬。包括范冰冰的2000万,范伟的500万,黄圣依样子夫妇的1000万、布鲁斯威利斯的500万美元等等。

        崔永元从5月底开始不断爆料的“一抽屉合同”,现在其实基本可以确认为《大轰炸》剧组众星的合同,部分演员也确实存在片酬高的情况,根据崔永元的爆料,在演员片酬部分花费就可能数亿。


       但演员片酬高,与“你们号称穷嗖嗖的花了1.5亿拍电影”其实并不矛盾。

       导演萧锋之前在接受新浪娱乐采访时曾经详细说过《大轰炸》的投资情况,根据合禾的要求,影片开拍后,投资额从最初的8000万不断加码到1.5亿。

       但萧锋强调,这1.5亿不包括主要演员及特别出演的明星片酬,因为合禾对《大轰炸》的拍摄资金管理采取了双轨制:即摄制组只负责摄制经费的使用,主要演员的合同和片酬均由合禾影视公司负责。也就是说,剧组只对除演员片酬之外的拍摄制作费负责,属于摄制组管理使用的摄制费约1.5亿元。

       简而言之,导演和崔永元都没有说假话。但作为导演,萧锋负责的只是摄制组这一部分的成本,而崔永元则通过合禾的资方合同,掌握了包含演员片酬在内的更多信息。

 

三、  《大轰炸》和快鹿集团到底什么关系?

       崔永元多次在微博中提及,《大轰炸》的投资都是“上海老百姓的血汗钱”。《大轰炸》这部电影为什么会和金融案件扯上关系呢?

      今天,“电影大轰炸官微”通过一张图,详细解释了《大轰炸》和快鹿集团案的关系。


       从图中可以看出,电影的最大资方合禾影视,是快鹿集团投资的,而在2016年,快鹿集团被定性为涉嫌金融诈骗。当时上海老百姓用血汗钱买了快鹿系的理财产品,最终却无法兑付。

       与快鹿集团扯上关系后,《大轰炸》如今的一举一动都受到有关部门的密切关注。

       根据片方发布的《电影<大轰炸>摄制组及主创团队声明》,2016年3月快鹿集团被定性为涉嫌诈骗后,电影的投资资金链断裂,后期制作费用都是由原画影业和导演本人出资垫付,但这纯粹是拯救这部影片的行为,只是借钱垫资性质,不摊薄合禾影视的原有股份。


        如今《大轰炸》即将上映,电影发行最终所得票房收益也会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将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合作拍摄《大轰炸》电影的四方一致确认的相关协议约定分配,属于合禾影视公司的发行收益部分,将全部进入有关部门指定的专门账户。

       而出资垫付后期制作费用的《大轰炸》主创团队以及其中任何个人,不可能参与《大轰炸》影片的任何收益的分成。

       从如今的处理方法来看,虽然合禾影视背后的资方快鹿集团因为金融诈骗,使上海老百姓的血汗钱受损。但是《大轰炸》的上映,不仅不会伤害债权人,反而是出于广大债权人的利益考虑的。《大轰炸》的票房收益将汇入指定账户,依法分配给债权人。


       正如导演萧锋所言,希望《大轰炸》有好的票房表现是为了受金融案件殃及的老百姓,“电影上映了,他们才会有收益。哪怕你票房只回1000万也是1000万,若不上映,一分钱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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