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久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区政府在干嘛呢

科技 2018-03-12 15:01        

​​在这说一句十年之久政府在干嘛呢?

横山区三产服务区征地安置10年未兑现,从一三年反应到现在了,在这说一句、这么长的时间政府在干嘛呢?

 

  近日,记者接到举报,陕西省横山区白界乡土地海则村的土地征地十年后,相关的安置工作还没有兑现。随后,记者来到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白界乡土地海则村,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情况。

  据悉,土地海则村是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白界乡的一个自然村。早在2009年10月21日,因榆林市横山县三产服务区需用地,以横山县统征办为甲方出面,征收9000亩土地,其中在土地海则村征收1280亩耕地(其中有水浇地630亩,旱耕地650亩),并签订了《征收土地合同书》,约定水地土地补偿费每亩15000元,旱耕地土地补偿费为每亩9000元。同时也约定了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但是,没有约定安置补偿费。会议纪要中承诺用复垦的550亩耕地安置我们,就应当给我们550耕地,而不是550亩复垦的苗木花卉地。

  同期的横山县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中,提到给土地海则村复垦550亩耕地,用于对失地农民的安置。但是,失地农民们反映,这一安置方案,到2018年3月份已经约有10年零的时间了,也没有兑现,但是,农民的耕地却在签订土地征收合同的同时被占用了。

  记者了解到,农民要求政府兑现承诺的给付550亩耕地用于安置,未安置前要求在已经被三产服务占用的耕地上继续耕种,却被当地派出所行政拘留了。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二)(十五)条确定的“及时安置”的原则,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的规定。

  土地海则村的村民们反映,“在征地过程中,没有任何机构和部门告诉我们享有的知情权、听证权。拟征收土地的地调查结果未经我们确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也没有按规定公告,没有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也没有举行听证。”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14条要求:“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和农户确认。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相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予以公示,予以公告。”

  某村民表示,“此次统征大多数村民都不知情,即使村民摁手印了,也只是被告知其他事情,并没有告知具体的被征地农民的权利和义务。”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严明法纪解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2006年6月14日下发)第3条第2款要求:“各类建设项目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报批前未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的不得批准征地”。

  某村民表示,“我是在白纸上摁手印的,具体为什么摁就不知道了,之后才知道是统征的事情。事实上,当地政府在土地海则村挨门挨户的走访,要求农民在空白纸上签字,不签字就不发准生证,不准上户口等,几年来都是这样做的。”

  对此,横山县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表示,“统征批地之前需要村民知情,否则是不会批地的。农民都书面签字同意了补偿方案,也放弃了听证权利,不存在威逼利诱等胁迫村民签字的事情。”

  记者了解到,土地统征手续在县国土局在备案。横山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说管理批文的人下乡了,记者并未看到批文。工作人员答应将批文扫描后发到记者邮箱中,但截稿时,记者邮箱中并未收到。

  失地的农民说,征地和安置应当是同步的,但是,至今未收到任何安置补偿。答应用于安置的550亩耕地,迟延了三年多仍未兑现,兑现之前的损失怎么赔偿,政府现在没有说法。

  横山县国土资源局的相关人士表示,550亩复垦耕地相关的材料已上报了,至于什么时间批下来则说不准。另外550亩的包产费从2013年开始补偿给村民,但是具体标准不清楚。

  至于承诺欲复垦成550耕地的地块,原本就是土地海则村的林草地,是申报的复垦成耕地还是苗木花卉用地的事,横山县国土资源局的相关人士表示,尽可能地恢复耕地的性质,但是要看当时土地怎么规划和设计,要根据具体当时的设计而决定当时土地的性:当时规划设计什么,土地的性质就可能是什么。

  同时,农民反映,三产服务区实际占地比征地合同中多出600多亩,原因是,占地向西扩了100米,向北扩了50米,东扩了50米。由于不能根据批文实际丈量,记者无法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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