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登新:注册制落地仅差一层窗户纸

金融 2018-03-01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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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落地仅差一层窗户纸

——吴晓灵一语道破天机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2月25日,“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8年年会”在北京举行,主题为“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发展”,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管委会主任吴晓灵出席并发言。关于注册制改革问题,吴晓灵表示,证监会这两年已经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主要是在理念上,“还是想对指数、对投资人的盈亏负责,所以没有放开。”

对于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再延长两年一事,吴晓灵表示,“注册制根本不需要再延长两年(授权期),对此非常遗憾,我当时也在人大常委会上发言表示根本不需要。”

吴晓灵的讲话有两重含义:其一,注册制改革早就应该在第一轮人大授权期内完成,而不应该拖到现在,还需要人大再次延长授权有效期;其二,证监会之所以未能在第一轮人大授权期内完成注册制改革,其主要原因是证监会企图“对股指涨跌负责、对股民赚赔负责”,很显然,这种理念是不妥的,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股市的监管层要对股指涨跌负责,也不会对股民赚赔负责。吴晓灵一句道破天机,她公开讲出了注册制改革缓慢的真正原因。

不过,近期一些媒体显然误解了吴晓灵的意思,也误读了人大授权期再延长的内涵。

有媒体用醒目的标题说:注册制改革推迟两年,这是严重误读。人大授权有效期再延长两年,其本义是说,在上一轮授权期注册制改革尚未全面落地实施,需要继续向纵深推进注册制改革,但由于证券法修订受阻,而上一轮人大授权期满,因此,必须再走法律程序,向人大提请延长授权期,确保注册制改革不间断,而且有法可依。

事实上,注册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它由多个配套制度所组成。截止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完成了注册制改革的三项工程:

第一,升级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这一制度完善的最大亮点,就是欺诈发行的强制退市及保荐人先行赔付,而且还要强制回购股本;此外,重大信息造假的上市公司,也必须强制退市。这是足以让信息严重造假的公司自我毁灭的制度威慑。

第二,严查严打证券违法犯罪,大力提升市场监管效率。信息造假、内幕交易、股价操纵是中国股市的牛皮癣,也是监管层与司法界重点打击的对象。过去两年证监会监管效率大幅提升,并开出了一堆顶格的罚单及市场禁入行政处罚。

第三,从2016年11月开始,IPO节奏从原先每月审核两批增加至四批,一年来IPO常态化的成效显著。它不仅解决了多年的IPO堰塞湖问题,而且IPO审核效率大幅提升,IPO成本明显下降,IPO排队平均时间从过去的3年缩短为一年半。

如果说前两项工作是注册制的制度基础和配套工程,那么,第三项工作则是注册制改革的实质性具体内容,即IPO节奏的市场化。

2018年接着下来,注册制改革还有三项工作需要马上落地实施:

(一)IPO定价市场化。IPO节奏市场化、IPO定价市场化,是注册制改革的两个标志性动作。IPO节奏市场化基本到位,但IPO定价市场化需要取消23倍发行市盈率的行政管制,尽早还权于市场,由市场定价,到那时,“新股不败”的神话就会变成笑话。新股上市首日破发就会成为一种新常态,盲目打新、盲目炒新的投机狂潮就会化解于无形。

(二)重新设计多通道IPO标准,提高市场的包容性和适应性。现行中小板及创业板仍然照搬主板模式,推行传统工业版IPO标准,以大为美,它无法适应新经济发展需要,必须大刀阔斧地改革现行IPO标准,并借鉴NASDAQ的做法,重新设计多通道IPO标准,适应各种业态新经济概念IPO需要。

(三)证监会赋予证交所一线监管职责,并将IPO实质性审核权下放给证交所,证监会只负责形式上备案注册,发放IPO批文,但证监会有权制定IPO负面清单,并具有一票否决权。这样,证监会就可以更加专注于市场监管,严查严打证券违法犯罪,并与股指涨跌保持适当距离。

以上三项工作如果完成到位,则标志着A股IPO注册制改革大功告成。

此外,证券法修订有两个要点需要到位:一是赋予IPO注册制合法地位;二是让证券犯罪情节严重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这是对不良发行人、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上市公司、投资者等市场责任主体足够的法律威慑。

我们期待着2018年A股IPO注册制改革会有新动作,期待着IPO标准重新设计,期待着IPO定价市场化。A股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这是最后一道坎。

目前,香港股市不仅拥有了主板、中小板,还即将推出创新板,港股新规则将可能不仅包容特型股权结构公司上市,甚至还会包容类似京东公司的亏损IPO。这一切正是针对目前A股市场的短板和弱项的最好对接。如果A股IPO注册制不能尽快落地全面实施,那么,可能还有类似BAT出走的事件发生。事实上,十九大报告要求资本市场必须服务于新经济发展需要,这也是不能等待的大事、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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