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赌服输”不应是乐视网投资者的命运

金融 2018-02-08 13:35        

​​​     在历经了9个多月的停牌之后,乐视网终于在1月24日复牌。而其复牌后的走势也是毫无悬念地“一”字板跌停。

    乐视网会走出多少个跌停?恐怕没有人事先能够知晓。根据基金公司的猜测,乐视网的股价将跌至3.90元附近,估值下跌约75%,这相当于乐视网复牌后13个跌停。但乐视网是否真的会有13个跌停出现呢,这种可能性很小。但跌出7个、8个跌停板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这就意味着持有乐视网股票的投资者将会损失惨重。

    那么,投资者的损失谁来赔?这是一个需要直面的问题。在1月13日乐视网举办的投资者说明会上,乐视网董事长孙宏斌表示,有时候也要愿赌服输。孙宏斌这话固然有其无奈的一面,但这话孙宏斌也是说给投资者听的,让投资者也要“愿赌服输”。

    投资者如果是“赌”,那么,“愿赌服输”应该就是投资者的选择。但投资者买进乐视网股票不是“赌”呢?投资者还需要“愿赌服输”吗?这显然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不论投资者愿不愿意,持有乐视网股票的投资者似乎只能是接受“愿赌服输”的命运。有的市场人士就表示,乐视网的投资者要获得司法救济很难。就连某些律师也认为,中国证监会尚未对乐视网等相关主体进行立案调查,当然也就没有构成证券欺诈的任何结论性意见,所以,至少截至目前,即使乐视网复牌后大跌,投资者也无法通过证券民事索赔的途径挽回损失。也就是说,乐视网的投资者要获得赔偿连门都没有,投资者只能“愿赌服输”。

    但“愿赌服输”不应是乐视网投资者的命运,因为这种“愿赌服输”对于持有乐视网股票的投资者来说是非常不公正的。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至少有三方面的原因,不支持投资者来为乐视网股价的下跌买单。

    一是乐视网的IPO存在虚假陈述的嫌疑。这其实已经是A股市场上公开的事实了。毕竟在“李量案”中,李量接受乐视网等公司的行贿是既成事实,同时李量也为乐视网的上市提供了“帮助”。而因为有了李量的“帮助”,所以尽管乐视网在IPO时的招股书中存在明显的虚假陈述之事实,但乐视网还是堂而皇之地通过了IPO审核,并成功上市。象这种在IPO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的公司,理应将其强制退市,并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将乐视网堵在了IPO的大门之外,或者将其强制退市了,也就不存在这场乐视危机了。

    二是乐视网明显存在虚假信息披露的嫌疑。乐视网不仅在IPO的过程中存在虚假陈述嫌疑,而且上市后市场对其财务造假的质疑也从未间断过。这其中就包括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姝威于2015年6月对乐视网的质疑。刘姝威质疑乐视涉嫌违规隐瞒公司盈亏信息,在年报中没有按规定披露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没有说明营业利润来源。

    而更重要的是,与本次乐视危机密切相关的是,贾跃亭将减持款项借给上市公司无偿使用一事。照说大股东减持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市场很反感,但却并不违反法律法规。但贾跃亭偏偏将自己的减持说得多么高尚,要将减持款全部无偿地借给公司使用。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将公司置于危机之中。而此事是通过上市公司公告正式告之于天下的,因此,该公告明显属于虚假信息披露,构成对投资者的误导。

    三是乐视网股票的长期停牌,将投资者陷入困境之中。乐视网是从2017年4月17日开始停牌的,到2018年1月24日复牌,停牌时间超过9个月。而在这9个月的停牌期间,乐视网的基本面发生了急剧变化,但乐视网的投资者却只能被关在笼子里,成为待宰的羔羊。如果不是长时间停牌,投资者也可以早早地止损出局,进而减少损失,而不至于面对乐视危机而束手无策。

    正是基于这样一些原因,显然应该有人来对乐视网股价下跌而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负责。在这件事情上,不应该由投资者自己来买单,“愿赌服输”不应是乐视网投资者应该面对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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